一、奥尔夫音乐教育是元素性的音乐教育
奥尔夫编写的音乐教材采用的是最原本的、最朴实的音乐素材,如用简易、不断反复的固定节奏,用易唱的五声音阶旋律,用最常用的大、小调式,用短小的回旋曲式……他用这些最基本的音乐表现要素来表达人类最本原的思想情感。他认为,表达得越具有本原性、单纯性,效果就越直接、越强烈。
二、奥尔夫音乐教育是主体性的音乐教育
奥尔夫认为:在音乐教育中音乐只是手段,教育人才是目的。因此,音乐教育的首要任务是为众多的将来不是音乐家的孩子着想,使他们乐意参加音乐活动,能够成为积极的和有一定水平的音乐欣赏者,能够从音乐中享受到乐趣。同时,也必须为今后要从事音乐艺术的孩子打好基础。奥尔夫说:“我想到的不是有特殊才能的儿童教学,而是最广泛基础上的教学,哪怕是中等的和才能较差的儿童也能参加。”因此,他主张在轻松、愉悦、民主的氛围中,在师生、儿童之间平等对话和交流中,共同建构音乐教学活动。如:在校门外空地上上课,教师爬到树上吹笛子,孩子在地面上围着树干敲打乐器、唱歌、跳舞。
三、奥尔夫音乐教育是综合性的音乐教育
奥尔夫音乐教育观认为:对于处在个体发展原始(初级)阶段的儿童来说,获得全面、完整的综合性审美体验是十分重要的。从艺术的本原上看,音乐、舞蹈、语言本来就是连为一体不能分割的。儿童从事音乐学习行为实际上就是人类原始艺术活动的一种再现,儿童音乐教学活动不能局限于音乐范围之内。在综合性艺术观的指导下,奥尔夫儿童音乐教学组合了大量的自由吟诵、即兴舞蹈、歌唱、奏乐等艺术实践活动。可以说,音乐、舞蹈、语言及创作、表演、欣赏等艺术实践活动的一体化综合性教学己经成为奥尔夫儿童音乐教育体系的“注册商标”。
四、奥尔夫音乐教育是创造性的音乐教育
正如一切原始形态的艺术活动都带有自发性、创造性一样,奥尔夫倡导的音乐教育的一个基本点就是创造。正如奥尔夫儿童音乐教育思想所确认的:音乐是一种必须由人们自己创造的音乐,人们不是作为听众,而是作为合奏者参加到音乐中去。奥尔夫还明确指出:“让孩子自己去寻找,自己去创造音乐,是最重要的。”因此,仔细观察奥尔夫音乐教学活动就会发现:创造,尤其是即兴创造在奥尔夫儿童音乐教育中占有很大比例。
奥尔夫音乐教育思想影响深远,它对幼儿音乐教育有着积极的启示意义。
一、音乐教育应适合儿童身心发展特点
奥尔夫认为“教育应该顺应儿童天性”、“儿童是音乐活动的源头,一切音乐活动均产生于儿童的内在需要”。因此,儿童音乐教育内容的建构应充分尊重儿童,促进儿童个性的自主发展,必须研究和了解儿童的兴趣与需要,将贴近儿童生活的素材和内容纳入到儿童音乐教育活动中去。例如,奥尔夫就将布谷鸟叫的下行三度作为旋律学习的起点,儿童的名字、儿歌、童谣以及花草树木等作为词的起点。这些素材符合儿童学习音乐的自然天性,是儿童容易进入的天地。
二、音乐教育应整合多种艺术形式
在奥尔夫音乐教育活动中,儿童不仅唱歌识谱、演奏乐器,而且还自由朗诵、即兴舞蹈、歌唱、奏乐。这种歌、舞、乐三位一体与创作、表演、欣赏三位一体的综合教学形式符合人类生活的原始性、原本性,同时也符合个体发展处于初始状态的儿童的音乐学习的天性。它为儿童创造了获得全面、丰富、综合的审美体验的机会。因此,我们在音乐教育中应避免人为地割裂各种艺术形式,应合理整合各种艺术形式,发挥它们的综合效应。儿童的音乐教育活动本身就是综合的活动,只有将课程内容、形式、方法等综合起来,才能促进儿童健全的审美心理的建构,使其成为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人。
三、音乐教育应注重发挥儿童的创造性
奥尔夫教育体系中的创作活动主要表现为即兴创作。他认为,即兴是最古老、最自然的创作形式,是人生而具有的,是情感表现的最直接形式。在即兴创作过程中,儿童面对挑战,内心充满创作欲望,能够全神贯注地投入到创作中去,进而唤出他们潜在的创作能力。因此,我们在音乐教育中应尽量避免“技能化”倾向,注意激发儿童音乐创作的兴趣和欲望。让儿童充分体验音乐的魅力,在体验的基础上,鼓励儿童运用多种形式将自己的音乐理解表现出来,突破传统模仿式教学的弊端,真正发挥儿童的探索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