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配套园都是普惠园吗?
“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者委托办成普惠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
总结成一句话就是:只要是小区配套园,就要办成公办园或者办成普惠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二、关于小区配套园移交的说明
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移交问题是很复杂的,各地的政策环境,每省当时在和开发商签合同的时候情况都不一样,所以想促成这个事情比较难。
三、什么是小区配套园?
针对小区配套园要做公办园和普惠园,这里面的关键词是规划设计文件。每一个小区,每一个开发商从规委手里面接项目的时候,都会有一个规划设计文件,这个规划设计文件中会明确规定,有哪些公共服务设施?这个小区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到底包括什么?幼儿园、垃圾厂、公厕、居委会、卫生服务站,所谓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含义,是国家在做小区规划的时候,同时也规划了为周围的小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设施的要求。
规划文件里,如果规定了幼儿园,这个园一定是小区配套园。在规划文件里没有规定,是开发商为了卖房子自己建立的,这种情况可以定义为不是小区配套园。
四、什么叫移交?
移交的含义非常明确,是产权的移交,小区配套幼儿园不是归开发商的,是归政府的,如果确实是小区配套园,政府就要把产权要过来。个别省在过去的文件里没有明确移交,但是本质含义、法律属性其实没有本质变化,因为使用权完全不归开发商,支配权利、收益权利也不归开发商,所以和产权没有什么区别,基本可以认定只要是小区配套园,就要把产权移交给教委。
还有一种情况,土地是划拨的,或者又与你建公共服务设施,给你免了土地的出让金,或者是明确国家委托建设的,这种情况是一点争议都没有的,直接移交。
另一种情况,这个地是买的,这种情况往往不在规划文件里出现,是开发商自己决定的,他用买商业用地、居民用地的钱买了这块地,自己建,建的过程没有去享受出让的优惠,在这种情况下,是鼓励移交,政府部门并无权强行要求移交,仅鼓励各房地产开发商移交或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总体来说政府总的方向是把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普惠幼儿园,小区幼儿园要做好是普惠园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