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园地

教育,从辨别儿童的需要开始

  作者:郭宗莉 上海市幼教特级教师、特级园长、中学高级教师

  原黄埔区思南路幼儿园园长、党支部书记

  现任上海市学前教育研究所常务副所长

  一、什么是儿童需要

  从儿童发展心理学的角度,“需要”是儿童心理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需要是儿童所有言行的基本动力,也是促进他个体活动的内在动力源泉。

  我们观察幼儿的行为就是要理解儿童的需要,合理看待儿童的需要,从他们的角度思考如何实施保教工作,成为一名深谙教育规律、具有实践智慧的教师。

  我国科学家在“脑科学与儿童智力发展教育”咨询报告中提出:在保证孩子安全健康的基础上,要充分觉察并满足其身心发展需要。同时,脑科学和发展心理学家的许多研究成果揭示:儿童早期需要的满足对今后的人生产生重要影响。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我和思南路幼儿园教师开展了一项关于“儿童需要与教育”的研究,此研究旨在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

  这是因为对年幼的儿童来说,其发展是在天性的基础上展开的,更倾向于遵循自身内在的发展逻辑性,一切外在的社会要求和教育目标如果离开了儿童发展的自身轨道,将难以内化成儿童未来发展的良好素养。

  对教师而言,尊重规律意味着在儿童发展的每个阶段实施的保教任务要符合这一阶段儿童发展的特点。

  二、儿童行为背后的真实需要

  许多研究表明儿童从出生开始就产生了需要,随着身心发展以及外在社会接触面的扩大,儿童需要也逐渐复杂。儿童在与环境的互动中不断地产生需要,并试图使需要得以满足。

  比如,儿童有进食、睡眠、同伴交往等“需要”,就会产生想要获得满足的渴求,这些渴求就形成了“动机”,“动机”将推动儿童采取行动,以达到目标、满足需要;如果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产生一种“缺乏感”。

  由于儿童表达能力、认知能力有限,不能直接表达自己的需要,成人往往因不理解而责怪他们。而事实上,儿童的需要是合理的,成人应该以科学的儿童观、教育观来了解他们的需要,洞察他们的心理。

  由于每个儿童的生活环境不同,他们作用于环境的方式不同,因此每个儿童的发展存在着个体差异,而且每个儿童在表达自身需要时的语言、行为、表现千差万别。

  幼儿园教育活动是儿童成长过程中生理和心理需要得以满足、提升和发展的重要途径。

  通过长期的教育实践和研究,我们认为教师在幼儿园教育过程中关注儿童的需要就是首先要对儿童行为所反映的他的内在需要发展倾向性特点和初步规律有科学的认识。

  但“儿童需要”看不见,摸不着,该怎么辨别呢?我们的实践研究将儿童的发展性需要融于保育和教育活动过程之中,因为需要是儿童发展的内部动力,而活动是儿童发展的外化形式,离开了活动就谈不上发展。“需要”是可以通过观察儿童、研究儿童的言行来辨别的。

  儿童发展过程虽然复杂,但并非无规律可循,儿童发展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已向我们提供了充分的依据:一方面儿童生理的发展有着自然成熟的趋势,另一方面随着儿童生理的成熟,也表现出有序发展的关键期,对外部环境中的某种刺激十分敏感,有着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教师了解儿童各年龄阶段需要的特点,了解儿童各种需要的外在行为表现,才能真正理解儿童的需要是合理的,才会创造满足儿童需要的外部教育条件,让儿童体验成长的快乐。

  我们着眼于对幼儿园活动背景下儿童需要的实践研究,究竟在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活动情境下儿童有哪些需要以及特点是什么?

  我们的研究将儿童需要分为三大类:

  ① 基本的生物性需要

  ② 认知发展需要

  ③ 社会性发展需要

  大量的研究表明并且揭示了儿童需要有层次性。儿童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和不同的时刻,需要都是不同的:

  比如,刚入园的儿童有秩序的需要——适应有规律、有序的生活流程。如果每天的生活混乱、不规律就会引起不安。

  同时,他们有依恋的需要——需要与母亲或其他主要照料者建立长久而持续的情感联结。稳定的依恋关系,是儿童安全感的源泉。

  如果依恋遭到破坏,则会造成儿童焦虑。所以,初入园的儿童总有一段时间不适应,出现哭泣、不愿意离家来幼儿园。除了生活改变外,最主要的是其依恋关系的“断裂”——原本稳定的、习惯的依恋关系改变了。这个时候,他们需要重建依恋关系,而教师就是那个可以和他(她)建立依恋关系的人。

  其次,他们有宣泄、玩耍的需要——儿童总爱摆弄、抓握各种东西。

  心理学家的研究表明,如果一个儿童的基本生理需要得不到满足、身体受到束缚而不能自由活动或离开了主要抚养者,尤其当他面对一个新的社会群体,面临与家庭成员分离时,外界对他提出了适应新环境的挑战等情况发生时,就会产生不安、烦躁、焦虑的情绪。

  教师只有了解他的需要才能以合理、顺应的方式有针对性地满足儿童,使他对变化的环境逐步适应并产生新的需要。

  又如,中班儿童处于社会性发展的初期,他们对自身需要与周围同伴、环境十分敏感。

  中班儿童经常出现“自说自话”和“告状”的行为,最初基本上反映同伴对自己的“侵犯”,比如“他打我了”“她拉我衣服了”等,或者故意生出事端,试图通过同伴、成人的反馈行为,确定自己的存在,带有明显的行为冲突性,比如有的儿童会故意推倒别人搭的积木,听到同伴的抱怨声反而觉得很开心,因为他通过这种方式引起了别人的注意,或者总表现出与他人合作、交往的挫折感,抱怨说“她不和我玩”“他不肯和我一起看书”等。

  到了中班末期,儿童的社会化倾向会更明显,如对规则的维护、对他人的关心等,因为儿童已经发现只有通过这种协调的社会行为才能满足自己得到关注、认可的需要。

  所以,中班的儿童社会性发展十分关键的年龄阶段,他们的行为表现出学会与周围的人协调,适应简单的规则。

  再如,大班儿童的行为有明显的目的性,并希望获得教师的赞许。这是因为他们的社会性需要相对占优势,他们的行为产生往往与周围教师、父母的要求、期待相联系,具有相对明显的目的意识,并且能在活动中向自己提出要求、克服困难、完成任务,达到预期的目的。

  三、儿童的“看似不合理行为”与“合理需要”

  脑科学的研究表明孩子的需要是多种多样的,该怎么读懂孩子的需要呢?

  在教育实践中我们发现:当儿童的心理需要得不到满足时,他们往往产生焦虑、不安;当外界的环境、成人能够满足儿童需要时,他们则会表现得高兴、愉快,产生肯定、主动、专注等行为。

  这里要特别说明,有些教师往往对儿童看似“不合理”的行为与“不合理的需要是否要满足”产生困惑。

  那么,成人眼中认为的儿童行为所体现的“不合理”的要求该不该满足呢?有观点认为是不能满足的,这会助长他们更“不合理”的行为或“坏脾气”。

  而经过研究得出的结论是:所谓“不合理的需求”这种日常提法,其实是说在具体情境下,儿童为满足自己的需要而采取的行为方式,但由于种种原因不能被其他人理解。

  由于儿童缺乏独立满足需要的能力,甚至缺乏准确表达需要的能力,这就增强了儿童满足需要时对环境因素的依赖,当他们不安、着急、焦虑、恐慌的时候难免采用情绪化的表达方式,被成人误认为是在“瞎闹”“不懂事”。

  儿童合理的需要并不等于其表达需要的方式合理,也不一定符合成人的主观意愿。

  教师应当理解年幼的儿童,一般基本生理需要和活动需要被忽视或者被剥夺的儿童才会尽他所想出的各种各样“孩子气”的方式,比如成人眼里的“捣蛋”“自说自话”“不守规则”“情绪化”等,其实是儿童在不同情境中尝试着各种引人注意的行为,不断地要求得到安全、自由、爱、被认可等等需要的满足。教师透过言行辨析儿童真实的需要,恰恰能找到合适的教育契机。

  我们了解儿童有哪些需要就能对儿童的行为进行合理的分析,通过大量的研究归纳了一些具有普遍特征的儿童行为事例所反映与他这个年龄段相符合的生理心理的发展需要,可以让教师作为辨别分析儿童需要的参考依据。

  四、解读儿童行为,满足儿童需要

  国家《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要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求,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

  幼儿园教育从辨别儿童的需要开始,需要解决的实践问题是怎样才能真正做到满足儿童的需要?因为满足儿童的需要,其基础在于寻找“儿童天性”和“教育目的”之间的平衡点。

  辨别的目的在于了解儿童的真实需要,实现“解读儿童行为——辨别儿童需要——满足儿童需要——引导儿童行为——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的科学保教过程。

  在实践与研究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在幼儿园活动背景下,满足儿童需要的“三维结构”:即儿童需要的种类、儿童需要的发展和环境,这三个维度共同构建了一个儿童发展的“立方体”,这个“立方体”的空间填充的就是幼儿园满足儿童多样化发展需要的丰富多彩的活动。

  基于此,我们的教师积极尝试,通过幼儿园活动样式的创新使幼儿园保育与教育活动全方位、实质性地关注到儿童的发展需要和发展质量。幼儿园活动样式的创新注重儿童现实的生活内容和已有经验,注重儿童需要满足和行为体验。

  新的活动样式产生新的活动功能,从而引起儿童活动行为的产生与改变。教师要从以往模式化的思维惯性中摆脱出来,关注活动过程、关注儿童行为。

  满足儿童需要的活动样式创新设计在于:

  ①体现儿童的主动参与性和充分的选择性——突破了儿童在活动中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

  ②体现活动内在的有序性和实施形态的时空弹性——突破了儿童活动在教师预定的模式中机械推进的状况。

  ③体现了活动展开的合理性和可变性——突破了儿童活动固定不变的现象。

  教师在一日活动中,既要关注儿童日常行为,了解其行为背后的真实需要,又要不断满足、引导儿童需要发展,促进儿童适应性行为的形成,两者相互联系,融为完整的教育过程,真正体现尊重儿童的发育规律(儿童的天性)和实现学前教育的价值(教育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