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舞蹈教学中的两点思考
时间:2009-02-17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在新纲要中,提出了“终身教育”理念,关于艺术活动,要注重给幼儿提供自由表现的机会,鼓励幼儿用不同艺术形式大胆地表达自已的情感、理解和想象,尊重每个幼儿的想法和创造,肯定和接纳他们独特的审美感受和表现方式,分享他们创造的快乐,因此,我认为舞蹈教学中可以更注重以下两方面:
1.幼儿充分感受舞蹈的美
欣赏舞蹈应成为舞蹈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毕竟班上小朋友长大后能成为舞蹈家的是极少的一部分,而让他们从小具备欣赏舞蹈的能力却能丰富他们的文化艺术修养,提高他们的审美能力,这对他们是终生有益的。我们的教育不就是要指向于终身教育吗?舞蹈中音乐的美,动作的美,服饰的美,化妆的美,是一个美的综合体,集中地表现了生活和自然的美,应成为我们一个个好的教学内容,而这在以往的舞蹈教学中是欠缺的地方,我们更直接的往往就从最基本动作组合开始,直接练习舞蹈,缺乏欣赏过程以及专门的欣赏教学。
2.幼儿自主创造舞蹈的美
幼儿创编动作的能力应成为舞蹈教学努力的方向。因为只有当幼儿能根据音乐性质、情绪创编出动作,我想这才是属于孩子真正的舞蹈,而一切照搬照仿老师的动作,只能称之为动作,我们所以让孩子练基本功,所以让孩子接触模仿各种舞蹈,目的是能够丰富幼儿的舞蹈语汇,增强幼儿的舞蹈表现才能,从而使孩子能在潜移默化中积累舞蹈经验,那么,我们就要引导孩子运用经验,跳出孩子自己的舞蹈。我想,如果有一群孩子他们能很好地完成固定的演出任务,然而,当一首他们陌生的曲子响起来,他们却只感到慌张、茫然的话,那么,这个教育就是失败的,因为孩子缺乏创造美的能力而只是再现美。
说起舞蹈,人们头脑中首先的印象恐怕就是舞蹈的表演,然而,也只有排过舞蹈的老师才知道,短短的几分钟表演背后恐怕最少也得一个月的勤练、苦练,有时,我们不得不为了参加演出、比赛,而让孩子陷于枯燥的重复排练,随着新纲要的颁布,我想这些活动可能会有所减少,那么我们就能让孩子有更多的空间,体验自由表达和创造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