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活动方案

幼儿园食堂食品须留样48小时以上

时间:2012-08-27   来源:红缨教育   作者:客服中心   点击:

  卫生部昨天发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该规范要求,幼儿园食堂不得加工制作冷荤凉菜,儿童所吃食物必须冷藏留样48小时以上。
  
  该《规范》中明确,幼儿园食堂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荤凉菜。留样食品应当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100克以满足检验需要,并做好记录。
  
  《规范》中要求,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规范》在一日生活安排中特别强调了儿童户外活动的时间,全日制儿童每日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规范》对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做了更加具体的规定。
  
  《规范》对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做了更加具体的规定。指出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凡患有发热、腹泻等症状;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工作人员须离岗,治愈后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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