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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暴力伤害案件该怎样预防与处理情景再现

时间:2014-02-13   来源:红缨教育   作者:客服中心   点击:

  2010年3月至5月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全国各地先后发生6起针对学童的暴力伤害案件。3月23日7时20分左右,正逢孩子上学的时间,在福建省南平实验小学门口,42岁的原社区医生郑民生丧心病狂地连续砍杀正在等候进校门的小学生,造成8名孩子死亡,5名孩子受伤。举国为之震惊。4月12日,广西北海市合浦县,一个精神病人在西场镇西镇小学门前约400米处,追砍放学的小学生,造成2死5伤。4月28日上午,广东省雷州市某小学病休教师陈康炳携带长约40厘米的钢刀进入该市雷城第一小学第四庭院北侧的教学楼,在六楼和五楼的教室持钢刀砍杀师生,致1名教师、16名学生共计17人头部等处受伤。案件发生后,学校领导、教师迅速报警,并将陈康炳围堵在教学楼六楼教室外的过道处,闻讯赶来的民警将陈康炳抓获。4月29日上午,无业男子徐玉元携带单刃尖刀闯进江苏泰兴某幼儿园,对幼儿和教职员工大肆残杀,致29名幼儿、3名教职工和群众共计32人受伤,其中重伤4人,轻伤25人,轻微伤3人。后凶手被闻讯赶到的警察和群众当场抓获。4月30日上午,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尚庄村村民王永来强行闯入尚庄小学,用铁锤打伤5名学前班学生,随后将汽油浇在自己身上,并抱住2名学生点燃。学校老师奋力将学生救出,王永来则被当场烧死。5月12日上午8时左右,48岁的陕西省南郑县圣水镇林场村村民吴焕明持菜刀闯入该村幼儿园行凶,致使7名儿童和2名成年人死亡,另有11名学生受伤,其中2名儿童伤势严重。凶手返回家中后畏罪自杀。

  问题分析

  幼儿园暴力伤害案件,是指发生在幼儿园内或校门口,以在园幼儿为施害目标,以暴力行凶为作案特征的各种杀人、伤人、绑架案件。幼儿园暴力伤害案件的行凶者既可能来自校园内部,如本园教职工或临聘人员,也可能来自校外,如与幼儿园或其领导、职工、幼儿发生纠纷的校外人员,甚至还包括与幼儿园及其师生没有任何纠纷,仅仅是为了报复社会、发泄不满而将目标对准反抗能力较弱的无辜儿童,并试图借助犯罪活动实现制造轰动、扩大影响之目的的社会失意者。由于在园幼儿自卫、自护能力弱,且幼儿园的教职工以女性为主,一旦不法分子将暴力侵害目标锁定为幼儿园,可能造成的后果将会令人不寒而栗。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也是社会的重点保护对象。孩子的安全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幸福,也关系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当前我国正在经历着深刻的社会变革,在制度变更、利益调整过程中,一些社会矛盾开始突显,一旦处理不当,极有可能成为各类违法犯罪尤其是暴力性犯罪的诱发因素。一些极端的个体出于制造影响、引发关注、发泄仇恨、报复社会等目的,把施暴的目标对准了反抗和自护能力欠缺的学童,媒体不适当的过度报道又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更多极端个体的模仿效应。此类带有恐怖性质的泄愤性的暴力犯罪,后果严重却较难防范,极易造成家长和民众的恐慌心理,直接危害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校园安全面临着新形势、新挑战。对安全问题的忽视和懈怠将有可能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在特定时期,保护学童安全成了国家和社会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幼儿园应当本着对国家、对社会、对孩子负责的态度,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稳定是第一责任”、“防范胜于救险”的工作理念,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涉校、涉生暴力伤害案件的防范工作,要建立安全工作园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一名教职员工的防范职责,实现全员参与、群策群力保护在校幼儿的安全。
  
  法律建议

  强化幼儿园安保力量,提高幼儿园自护能力
  以往,不少幼儿园的安保力量非常薄弱,作为校园第一道防线的门卫多由年纪较大、安全防范能力不强的人员担任。由于普通教师欠缺应对突发暴力伤害案件的技能,一旦不法分子蓄意在校园实施犯罪,幼儿园的自护能力往往表现得极为孱弱。经验教训表明,预防、遏制校园暴力犯罪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是增强校园的安全保卫力量。各个幼儿园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保卫人员。首先,幼儿园应设立由园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由公安、幼儿园、家长、社区等各方代表组成的校园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全面领导、综合部署校园安保工作。其次,幼儿园的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担任。门卫在上岗前应当接受校园安全防范的相关培训,应具有很强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掌握一定的技能,具备一定的防范犯罪、制止犯罪、应对校园恶性案件的能力。再次,要充分发挥教职员工在安全防范工作中的作用,成立由年富力强、有一定防范能力的教师参加的巡逻队,负责校园日常安全巡查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还可组织由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家长参加的护校队,轮流在幼儿园门口执勤,协助维持校门口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幼儿园安保力量加强了,可以对不法分子起到威慑作用,直至打消其犯罪念头。而一旦发生暴力伤害案件,幼儿园亦可在第一时间进行有效处置,减少损害的发生。
  建立严格的校园门卫制度和值班巡逻制度
  门卫是幼儿园的第一道防线。搞好幼儿园安保工作,首先从看好校园大门做起。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门卫管理制度。门卫要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对来访的校外人员做好盘问、检查、验证、登记工作,准确了解其入校的事由,严防精神病患者、无关人员、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幼儿园。对进入校园的车辆和物品要进行严格的检查、核对,限制车辆入内,严禁将非教学用途的危险化学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幼儿园。对在任校门口长时问停留的可疑人员要予以劝离,必要时应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对于未办里正常人园手续而试图闯入校园的外来者,要立即予以有效制止和驱逐,必要时应及时上报幼儿园领导并报警。一旦幼儿园门口及校内发生针对师生的暴力活动,门卫要挺身而出保护师生安全,在第一时问进行合理处置。
  其次,在校园内部,幼儿园应当加强治安巡逻,建立健全护校教师值班、巡查制度。幼儿园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由护校教师全天候对校园进行巡查。特别足要加强对幼儿活动室、宿舍、操场、食堂、主要道路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在上学、放学、课间休息、夜间等重点时段要增加巡查力最和巡查密度。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值班巡查人员应及时予以消除或上报;遇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应及时处理并向幼儿园领导汇报,情况危急的,应及时报警。
  加强幼儿园物防建设
  保卫校园安全,基本的物防设施必不可少。幼儿园应当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物防建设:其一,校门、围墙。幼儿园的大门应当为铁门,并且应坚固、牢靠,幼儿在园上学期问应保持关闭状态。幼儿园要有封闭式的围墙,围墙的高度要足以防范不法者的翻越行为,现有围墙偏矮的,要予以加高、加固。可靠的校门和围墙,可以在校园和外界之问起物理隔离的作用,便于防范不法侵入。其二,防暴装备。为提高安保人员处置突发恶性案件的能力,幼儿园应当有选择地为安保人员配备橡胶棍棒(丁字棍或伸缩棍)、警用钢叉、自卫喷雾器(辣椒喷剂)、防割手套、防暴头盔、防刺背心、强光手电简、防暴抓捕网(保安专用系列)等防暴装备。平时应加强对防暴装备的使用管理,防止丢失和非工作性地使用。其三,通信器材。幼儿园应当为门卫、安保人员配备必要的通信工具,以便在紧急情况下相关人员可以及时向领导报告、报警。此外,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争取公安部门的支持,依托门卫室设立校园警务室(治安亭),并喷涂醒目的外观,悬挂标识标牌,配备必要的办公没备。
  加强幼儿园技防建设
  技术防范(技防)是指利用视频监控、周界报警、“110”联网、红外探测等高科技手段,对重点部位、复杂场所、交通出入口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全时空监控的治安防范措施。    面对日益复杂的校园治安形势,加强校园技防建设,可有效扩大校园治安的防控面积和防控点,及时发现治安问题,为案件的早期预防、处理和事后调查提供有力支持,从而较好地弥补“人防”的缺陷(受时问、地点、人的素质及精力等条件限制),减少防控漏洞,增强校园治安防控的有效性。幼儿园应当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技防建设:一是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在幼儿园门口及周围、校内主要通道、食堂、幼儿活动区、宿舍区等重要部位应当安装视频监控探头,并与公安系统联网,视频监控记录保存应不少于30天。二是安装周界报警系统。在幼儿园的围墙围栏、财务室、食堂操作问、实验室及库房等重要部位可安装周界报警系统,以便及时发现、处理非法入侵行为。对于视频监控及周界报警系统,幼儿园应当安排专人负责维护看管和运行监控,监控室应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以做好监控信息的浏览、记录及设施的维护修理工作,及时报告、处理异常情况。三是安装紧急报警按钮。在幼儿园门卫室、园长室、教师值班室等场所要安装与110报警中心联通的紧急报警按钮,其安装位置应符合隐蔽且便于报警的原则。一些地方的经验表明,在有不法分子入侵时,通过摁动紧急报警按钮的方式报警要比普通的电话报警节约两到三分钟时间,从而为警方的尽早介入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严把教师入口关,开展校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在校园暴力伤害案件中,有一小部分案件的施害者是教师。例如,个别教师在工作期间因精神病发作而对学童进行杀戮或殴打,一些教师在执教过程中对学童实施暴力体罚而导致孩子受到伤害等。由于教师身份的特殊性,来自教师的暴力伤害往往让幼儿园和孩子难以防范。鉴于此,一方面,幼儿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幼儿园教师、保育员的资格、入职条件的规定,严把教师和保育员人口关,防止有故意犯罪前科、有精神病史的人进入保教队伍,并对于现有的保教队伍中不适合在幼儿园工作且有可能危及幼儿安全的人员,要及时予以调离;另一方面,幼儿园应当加强对保教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增强其法制观念,规范其职务行为,禁止保教人员体罚幼儿或实施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此外,在幼儿园人事制度改革、职称评聘、教师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一些矛盾,如果处理不当,导敛矛盾不断积累叠加,也有可能引发极端个人暴力行为。幼儿园在处理涉及教师个人利益的事项上要保持公平、公正的立场,要主动关心教师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防止因有关问题处理不公或缺乏有效沟通而产生矛盾。对已有的矛盾要进行疏导和化解,防止矛盾激化。
  开展防范暴力伤害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演练
  暴力伤害案件的发生虽然具有不可预测性,但是有针对性的防暴安全教育和安个演练却能够切实提高师生应对、处置突发案什的能力,从而有效避免或减少恶性案件所造成的损失。首先,幼儿园应当通过各种形式对幼儿开展防范暴力伤害的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邀清公安人员(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来园为幼儿开展专题讲座。安全教育的内容要有针对性,要尽可能直观、具体。例如,可教育幼儿掌握以下常识:平时遇到可疑人员,要做到五点,即“不跟着走”、“不坐可疑的车”、“放大嗓门”、“迅速跑开”和“告诉大人”;遇到歹徒持凶器施暴,要迅速转身逃跑,要往周围其他大人的身后跑,特别注意不要迎着歹徒跑;在校园门口碰到歹徒行凶,要尽可能向幼儿园内的的门卫室、教师办公室逃跑,并大声呼叫等。其次,幼儿园应当定期邀请公安人员来园为师生开展防范暴力伤害案件的安全演练(包括安保人员、教帅的紧急处置演练,幼儿的安全疏散、自我保护演练),使得纸面上的安全知识切实转化为全体师生都能掌握的安个技能。通过开展上述安全教育和安全演练,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幼儿园处理突发恶性案件的应急能力与处置水平。
  制定校园暴力伤害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校园暴力伤害案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在园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幼儿园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校园暴力伤害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预案应当包括工作目标、组织机构、预警预防、应急办法、善后处理等方面的内容。其中,应急办法应当尽量周密且具有可操作性,不同的犯罪情形应当有不同的应急办法。
  例如,面对不法分子试图闯入幼儿园内实施暴力犯罪的紧急情况,幼儿园可采取以下应急处理办法:(1)校园门卫、保安中一人立即上前阻止歹徒进入校园,与之周旋并拖延时间等待支援,另一人立即摁动紧急报警按钮,报警并通知幼儿园指挥调度组;(2)指挥调度组立即通过广播或警铃的方式通知全校师生,全面启动应急程序,各个职能小组迅速到位进入应急状态,各司其职;(3)通信联络组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与警方进一步联络,并拨打“120”急救电话;(4)防暴行动组(由保安、护校队员、教师等组成)立即领取防暴装备赶到事发现场,把歹徒包围起来,将其控制在局部区域,伺机将其制服,同时门卫将校门封闭,防止歹徒逃跑;(5)疏散引导组(由事发时各个班级的保教人员、园领导等组成)立即将幼儿所在教室的门窗关好、锁好,防止歹徒闯入,如幼儿正在室外活动或歹徒已进入教室,疏散组应当立即按照既定的疏散线路将幼儿疏散到安全场所;(6)医疗救治组及时赶到师生受伤的地点,对伤员采取紧急救助措施,如有必要及时将其送往医院救治,同时通信联络组立即通知受伤幼儿的家长;(7)警方赶到学校后,各职能小组配合警察进行现场处置。
  
  练习与思考

  【案例】  2006年5月6日,被告人白宁阳因琐事与本村村民白某、张某发生矛盾。受到家人及村民的指责后,白宁阳认为别人觉得其好欺负,心生怨气,遂决定用汽油焚烧本村幼儿园,制造大案。2006年5月8日上午9时许,白宁阳携带事先准备好的两把菜刀、三壶汽油和打火机等工具,骑自行车到巩义市河洛镇石关村幼儿园,进入二楼一教室内,持菜刀将教师李理想和幼儿白某某、刘某某等20余人威逼至教室后侧,将汽油泼洒到教室地面、课桌及教师和幼儿身上,用打火机点燃后逃离现场,造成12名幼儿被烧死,教师李理想和4名幼儿被烧成重伤。2007年12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白宁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摘编自2007年12月8日“新华网”)

  思考:幼儿园应当如何防范和处置此类暴力伤害事件?


——摘自《幼儿园安全策略5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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