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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集资买空气净化器,是怎样一种“身教”?

时间:2014-03-12   来源:红缨教育   作者:客户中心   点击:

  2014年03月12日 星期三 北京青年报

  ◎钱兆成

  雾锁京城,浓浓的雾气让人透不过气来,人们纷纷戴起口罩以对抗雾霾。据媒体报道,北京西城区马甸桥附近一所小学的家长刘女士称,接孩子放学时,发现教室里有一扇窗开着。回家后有家长在群里说起这事儿,大家就问能不能集资给教室里买个空气净化器。让她意外的是,提议不到3个小时,就有35位家长积极响应,最后全班44位家长平均每人凑钱70元,为孩子的教室买了台空气净化器。

  一位家长热心倡议,35位家长积极响应,很快一台空气净化器就被邮寄到孩子们的教室之中。事件是如此的简单,不拖泥带水,让人不禁赞叹可怜天下父母心。

  然而事件就此却没了下文,这让笔者疑惑:这件事究竟体现了中国父母对孩子们无私的爱,还是中国父母的自私?无私的爱我们都能看到,但没有推己及人的无私从某种程度上讲就是自私了。具体而言,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奉行着让自己适应社会的信条,这些为人父母的老成之人更是将适应社会作为自己的人生信条。这种矫枉过正的思维观的弊端也很明显:努力适应环境,却不愿改造环境。认为适应环境是个人的事,而改造环境是大家的事。44位父母用集资的方式购买净化器改变了孩子们的小环境,体现了一种爱心,但父母们并没有在此基础上继续呼吁倡议,而是偃旗息鼓,各走各路,缺乏一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大局观。

  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应该有环境权意识,更要有大局观,而不是仅仅被动地适应社会环境。我国在《宪法》第26条中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这是以国家义务的形式总体确认了公民的环境权。具体而言,公民环境权的内容包括实体权和程序权两方面。实体权是指与公民自身利益相关的权利,而程序权主要是指公民有环境知情权、环境事务参与权、环境监督权等。

  我们要行使公民环境权,就不能止于小圈子式购买空气净化器。中国雾霾天气增多,除了石化能源消费增多造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外,冬季供暖、居民生活(烹饪、热水)、地面扬尘等都能制造污染源。治理雾霾是一个系统、复杂和长期的过程,它不是三五年就能完成的,当然我们自己也不是只能被动接受,而是在督促政府治霾的同时,将父母对孩子们的爱心转化为公德心。我们平时可以有意识做些小改变,如少吃一点烧烤、少做一点油炸食物、少开一天车。如果人人都行动起来,这对改善环境的作用显然是大于一个空气净化器的,给我们的孩子也会带来“身教”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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