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09 来源:红缨教育 作者:客户中心 点击:次
今日教育·幼教金刊 2014年02期
教育,是人性的领域。恰如马克思·范梅南曾经说过“教育学是迷恋他人成长的学问”,国内学者叶澜也曾直言“教育是直面人的生命,通过人的生命,为了人的生命质量提高而进行的社会活动,是以人为本的社会中最体现生命关怀的事业”。这些无不在向我们诠释着,无论父母、幼儿教师,还是幼儿园管理人员,都不可忘记教育的本质是完整意义人的构建,不是束缚,不是成绩,而是对生命本身的尊重与关怀。特别是面对幼儿园孩子,他们是独立的生命个体,尽管其生理和心理尚不成熟,但他(她)仍是完全的个人,有其自身的安全需求、情感与归属需求。
幼儿在幼儿园经常被其他小朋友嘲笑,甚至被其他小伙伴冷落,孩子的自尊心在同伴活动中受到挫伤。面对这样的状况,幼儿可以寻求帮助和依托的两大港湾——父母和教师也未能给他带来温暖,而更多的是孩子看来的居高临下冷酷的“批评”“思想教育”,更甚至是父亲的一顿批。然而,这更昭显了父母、学校(幼儿园)在呵护、关爱、理解孩子方面的疏忽与断链。这也为我们的家庭教育、幼儿园教育以及家园合作问题带来了最为现实的思考。
1.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为人父母,对孩子的影响非常重要,借用时下流行的一句话“好妈妈胜过好老师”, 从某种程度上更可以理解为“好父母胜过好老师”,诉说了父母在孩子成长中的最重要性。其中,特别是面对孩子害怕、焦虑的情绪时,父母的教养方式是接纳鼓励还是批评指责,对孩子自身情绪的释放有着重要影响,甚至会影响到其与同伴等的社会性交往。
父母首先要尊重孩子,关心孩子的需求与想法。其次,父母和教师积极取得联系,主动了解孩子与班里其他小朋友的相处、参与活动以及学习等多方面的表现,理性分析孩子产生厌学情绪的原因,而不是冒然认为都是孩子的问题,强加干涉管制。
2.幼儿教师是孩子第二任父母。诚然,幼儿教育是儿童接受学校教育的第一阶段,而且孩子在这一阶段正处于个体身心发展的关键期,因此幼儿教师对幼儿生命本身的关怀是其最基本的诉求。当然,这并不是说让教师一味地表扬孩子,而是说尊重幼儿、给予幼儿表达自己意愿与需求的机会,真正理解孩子,而后关于孩子的需求给予适当的回应。
因此,在孩子犯错误之后,教师不可在不了解原因的情况下,就一味地对孩子进行批评谴责。首先要对自身进行反思,孩子做出这样的错误,是不是因为自己对孩子的“失职”,自己对于孩子的关心和关注是否足够等等。其次,应与孩子平等地聊一聊,给予孩子一定的爱与尊重,应先取得孩子的信任,了解孩子内心的想法,等了解了之后,一方面对自己进行反思,自己以后应在哪些方面进行改进和加强,以杜绝下次再有类似的情况发生;另一方面积极与家长取得联系,告诉父母“孩子一有厌学情绪是因为……等原因,希望家长能够配合教师密切关注孩子的想法,并给予孩子充足的关心,不要过分指责批评孩子”。
总之,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任何一方。家园双方需要做的是达成一致,形成合力帮助孩子摆脱这种情绪。家园的有效合作,需要双方积极主动。因此,除了常规的家长委员会、亲子活动等,面对有特别需求的“问题孩子”,更需要双方及时采取电话联系,或者教师家访,或者家长主动到幼儿园了解情况,然后致力分析总结造成孩子“问题”的根源是什么,为杜绝再发生,教师家长应在哪方面进行合作和加强等,以为孩子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园氛围。
(供稿/校对:张洁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