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8-04 来源:红缨教育 作者:客户中心 点击:次
孩子在幼儿园的安全是每一个家长都无比担心的,尤其是在幼师虐童、幼儿园突发儿童意外伤害这类触目惊心的新闻屡见报端的今天,更是让家长们绷紧了神经,同时也给幼儿园老师和管理者们带上了一道无形的紧箍咒。面对一大群没有任何危险意识的熊孩子,孩子如若因为互相追跑嬉闹受伤,我们又该怪谁呢?
上周五,我照常下班去幼儿园接孩子回家后,发现儿子左脚踝部分肿的厉害,赶紧抱去医院挂了急诊。医生给的答复是踝关节扭伤、踝关节肿胀。幸好情况良好,没有骨折,只要休息几天就可以了。原来,儿子在课间玩耍的时候,因为和其他小朋友打闹,不小心自己扭伤了脚。
回到家,安排儿子睡觉后,我就觉得这件事不对劲。无论孩子是怎么受伤的,为什么我去接孩子时,老师只字不提,难道是另有隐情,或者老师故意让儿子这么说的?辗转一晚没有睡着,恰好第二天是周末,想了想,我约了儿子班级的老师出来,想了解下事情的真相。
让我没想到的是,第二天我还没开口,老师就先开口,把昨天儿子发生意外的来龙去脉说了清楚,和儿子说的几乎一样,老师还补充自己喷了云南白药,敷了冰袋。但讲着讲着,老师却已经哭得梨花带雨的了。然后也不知道是自言自语还是对我诉苦,说起了自己当老师以来埋藏在心里的话。也就是老师的这段话,让我重新思考起我们的幼儿园安全风险管理制度。以下转述老师的意思,虽不是原话,但大体的意思是相同的:
学生受伤,我知道,很大的责任在于我们。没有照顾好孩子,没有教会孩子自己保护自己的意识能力,每次有孩子受伤,我们都会自我检讨,希望下次不会再有孩子受伤,因为孩子受伤,我们也不好受。不仅自己会内疚,会自责,还会被园长训,更重要的是被家长们训。
其实被训倒没什么,毕竟的确是出现了问题。但让我难以接受的是,为什么每次出事,都是老师被骂,都是老师的责任。我们不是哪吒,没有三头六臂,不可能照顾到每一个学生。学生之间玩耍受伤是老师的责任,学生自己摔倒也是老师的责任,更夸张的是,因为没有被表扬,居然也是老师的责任。
我们每天不但要照顾孩子,还要打扫卫生,准备教案、工作计划,布置环境,还要捡别人不要的垃圾来废物利用做手工。结果因为一次意外,也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谁,家长们就认为我们是罪该万死的,所有之前的努力都没有了。
你不是第一个约我出来的家长,每次被家长们单独约出来谈话,我都会害怕,我不知道家长们又要怎么骂我。凭什么我们就要承担所有的责任,为什么我们就成了替罪羊,为什么园长就没事一样的和家长一起训我们,该负主要责任的不是他么?
说到这里,老师已经哭的不行了,趴在桌子上哽咽。旁边桌很多人也侧目想看热闹,我只好尽快安慰老师,等老师情绪稳定后,给她找了辆出租车,又给司机塞了车费送她回去。
回家的路上,我的脑子一直是空的,我不知道该如何理解老师的话。乍听一下是工作的委屈和抱怨,但细想些,发现老师的为难却是我们国家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失责。尤其是这些年来,幼儿园学生受伤的事件总是出现在新闻首页上,难免引起社会舆论聚焦。幼儿园老师职责就是保护学生,学生受伤,当然要找老师,再简单不过的理论,我也曾是这么认为的。
但如果深入了解,我们会发现,孩子受伤的原因何其之多,和其他孩子打闹不小心摔倒,造成了手腕骨折,或者在滑滑梯上互相推搡,结果摔到了头,随意捡了不知名的食物吃导致食物中毒等等,除了部分老师人品本身有问题而虐待孩子外,大部分的学生受伤事件都是由于学生自身原因造成,幼儿老师诚然应该负有监护不到位的责任,但如果一味的将老师推到风口浪尖,想必也是不可取的。
更让老师们无法接受的,是幼儿园考虑到自身利益,为了躲避社会舆论压力,家长们的愤怒以及媒体的报道,选择将幼儿园老师作为舆论的出气筒,甚至自己也参与到对老师的批判当中,老师们的压力可想而知。而幼儿教师,就像我儿子的老师一样,大都是刚刚进入社会的孩子,他们缺乏相应的法律维权意识,面对错误,只知道一味的自责,而不敢予以相应地反抗。
我在询问过一些律师朋友们后了解到,学生在幼儿园受到伤害,首先应当负责的是幼儿园,而不是幼儿教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幼儿)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首先应当承担责任的,应该是学校方,而不是老师方。可又有多少老师能明白这个道理,站起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在保护自己孩子的同时,是否也应考虑到作为老师的心情。幼儿受伤的原因不只是老师的管理不到位,还有可能是幼儿园设施布置失误,班级人数过多,其他工作人员失责等。一味将老师作为我们的投诉对象,实在是有失公允。
(供稿:张洁琼 校对:张洁琼 郭彤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