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9-15 来源:红缨教育 作者:客户中心 点击:次
为了进一步贯彻本园的工作精神,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本着鼓励先进,带动后进,团结协作,共同奋斗,奖勤罚懒的原则,使全体教师"心向办好幼儿园一处想,劲向提高保教质量一处使",人人赋有"园兴我荣,园衰我耻"的责任感,根据我园的情况特订如下教师个人考核细则:
一、考勤方面
1、所有老师根据自己当天的职责不同,按规定时间到园(单周一、三、五班主任带班,二、四副班主任带班,双周一、三、五副班主任带班,二、四班主任带班,带班老师负责到校车前接送幼儿、中午领饭菜、带幼儿散步、看护幼儿午睡,配班教师收拾餐具并送上饭车,所有老师上午7:40,下午1:30必须到园,接车老师7:20随车接送,但早晨不能迟于8:40进园,下午不得早于4:30离园),否则作迟到或旷工论处。
2、每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
3、迟到、早退、迟上堂、早下堂、中途离堂,每次扣2分,旷工1小时(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5分,病假一天扣1分、事假一天扣2分。
4、全学期事假不超过7天,每超1天扣5分。
5、请假期间一律由本人安排好课程方可离园,若出现空堂,扣带班人3分一节。
6、婚假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病假一天以上必须有镇以上医院证明或检查报告单,方可请假(遇节假日不补假)。
7、一学期迟到、早退达20次,事假超过15天的,病假超过30天、旷工2天以上者,任何一种情况都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
8、每月满勤加5分。
二、安全方面:
1、确保幼儿在园的安全,课间严禁幼儿追皮打闹。
2、各位老师要高度重视安全问题,教育好幼儿不玩火,不玩水,不触摸电器,防雷击,防止幼儿从玩具上摔下和违规玩耍,若发现一人次,扣责任人5分。
3、每天中午、下午放学时,幼儿全部接清,教师方可离园,否则,追究其责任,每人次扣2分。
4、各位老师看护本班幼儿,确保安全,若有损伤,体罚或变相体罚,流血或更严重的其他事故发生,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扣5-10分,若幼儿需花医药费,责任人负责三分之一。
5、中午就餐时,老师要为幼儿添饭添菜,防止孩子被热饭热汤烫伤,万一幼儿受到伤害,每发现一次,视其情节,扣2-5分,老师一定要等幼儿吃完饭方可用餐,否则一次扣2分。
6、带班老师要把就餐幼儿看护到14:00,对当班老师进行交接,否则每人次扣2分。
7、幼儿午睡或起床时,值班教师要指导和帮助幼儿脱、穿衣服,帮助幼儿盖好被子。值日教师要坚守岗位,不能以任何借口离开午睡室或做私活、看书、打瞌睡等。发现一次扣2分。
8、幼儿上厕所因没有教师指导而摔伤的,不给学生以适当照顾,家长反映情况属实的,一次扣5分。
三、业务方面
1、每学期要有学期计划,每周要有周计划。学期计划必须在开学一周内上交,周计划必须在每周星期一早晨8:30以前上墙并上交一份给园长室备档,未按规定上交或上墙,一次扣2分。
2、所有学科按要求备课,写教案。每次业务检查,以教学进度为准,否则每少一课时扣1分。应写教案的学科不写的,扣5分,。
3、严格按作息时间表和课表上课,,严禁私自改变作息时间,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作息时间或课表的,必须要征得园领导同意后方可改变,未经批准,随意调课的,扣2分。
4、正常上课期间,不许让幼儿在教室睡觉、看电视或无事做,否则发现一次扣2分。
5、教学任务必须要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教学任务,幼儿掌握率必须达到90%,若发现掌握情况未达到的,根据具体情况,一次扣2分,并严厉批评。
6、每学期组织一次听课活动,评出一、二、三等奖各一名,奖金分别为60元、50元、40元。
7、统一安排的开会时间(原则上星期一为周前会,星期三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如不能按时出席,按考勤制度执行。
8、每位教师在园期间,必须讲普通话,若发现没有用普通话的,一次扣1分。
四、师德
1、酒后进堂,发现每次扣5分。
2、严禁上课接打电话,发手机信息(上课期间一律放在震动上或关机),每次扣2分,在园期间做私活的,每次扣2分。
3、体罚、变相体罚被督查发现,或家长举报,情况属实的,视其情节扣5-20分。
4、未经学校批准,向学生摊派,乱收钱物,除责令退还外,每次扣5-20分。
5、对领导安排工作,讨价还价,未按时完成,或质量不高,每次扣2-10分。
6、待人接物要热忱,举止要文明,言谈要得体。因个人原因,给幼儿园带来负面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每次扣2-10分。在镇以上会议或检查中,被点名批评的,每次扣2-10分。负面影响严重的,除扣分外,还将从严追究责任。
7、要热爱幼儿园,要互相团结、互相帮助。闹无原则纠纷,讲粗言烂语、造谣中伤、破坏团结等,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并将从严追究责任。
8、有其他不良行为,酌情扣分。
五、其他方面
1、参加县级竞赛的论文、征文,参照中小的绩效考核办法。
2、教育论文在教育报刊上发表, 3、在镇、片、县级举行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讲座等分别奖励20元、30元、50元。县级以上奖励经领导班研究决定。
4、经选拔参加县优课评选,一等奖5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国家、省、市级比赛获奖按县级同类奖次的4、3、2倍奖励。
5、教师有特殊发明,创造的特别加奖。
6、凡是班级工作的考核实行捆绑量化积分考核。凡是班级活动的考核都进行量化排名,排名积分纳入个人的绩效考核。
本制度如有遗漏或考虑不周全的地方,将在今后的管理和工作中补充和修改。
(供稿:张洁琼 校对:张洁琼 郭彤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