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被褥;勤洗工作服、帽)。
二.仪容仪表符合要求(按规定着装,上班不戴戒指、耳环、男不留长发,女发不披肩,化妆淡而大方)。
三.操作时不吸烟,工作时不做有碍服务形象的动作,如:抓头发、剪指甲、掏耳朵、伸懒腰、剔牙、揉眼睛、打哈欠。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手帕掩住口鼻等。
四.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工必须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和培训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五.凡患有5种传染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者,及时停止操作食品工作,进行治疗,经医生证明确已治愈无传染性后才能恢复工作。换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如:流涎症、膀胱瘘等,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六.员工个人餐茶具集中存放,保持整洁。
七.自觉接受单位单位内部的健康晨检,并熟记本岗位卫生知识。
八.工作人员入厕前必须脱工作服,出厕后必须用肥皂流动水洗净双手。
九.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