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保健档案

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幼儿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尽量减少事故发生后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在第一时间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工作,结合我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幼儿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包括园所集合、大型集体活动、春秋游、交通、游泳、校舍倒塌、火灾、台风、地震、食物中毒、传染病监控等。

  二、 组织领导

  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幼儿园日常安全管理与监督,亲自抓,负总责。幼儿园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总指挥由园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负责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级负责人、各班主任等有关人员组成。园所将继续把安全工作纳入班主任工作考核。 幼儿园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教委。同时组织、指挥、调度现场的抢险救助工作并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幼儿园负责人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助工作。

  三、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发生安全事故,迅速开展救援工作,根据事故发生的状态,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对事故灾害可能危及周边住户和人员时,要及时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

  2、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倘若涉及学生的伤害事故,要对学生家长进行耐心、周到地安抚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适时地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意见。

  四、报告制度

  凡发生师生有死亡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报告教委,并在6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凡发生师生伤害事故,或园内存在安全隐患(包括学生无故不按时到校等),每位教职员工均有维护园所安全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并将发生的情况及时地报告园所有关领导。

  五、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重大盗窃、人身伤害事故时,园所要拨打110报警,拨打120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发生火灾和民用爆炸物品等事故时,园所要拨打119火警、110报警、120急救。要成立灭火指挥部。根据不同类型火灾,筹划正确的灭火方案,控制火势蔓延,防止事态扩大;组织疏散人员和贵重物资;有爆炸和有毒气体泄漏的场所,应及时疏散周边人员;做好伤员救助、现场保卫、交通疏导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发生活动课、实验课重大事故时,园所要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员,防止危害蔓延,事故扩大。

  4、发生工程建设、校舍安全、燃气事故时,园所应拨打120急救,110报警电话。并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抢险工作,做好事故区域警戒和人员的疏散,防止事故扩大。校舍坍塌事故还要及时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搜寻遇难和幸存人员。协助医疗救护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5、发生急性中毒事故时,园所应拨打120急救电话,根据中毒的症状及特点,迅速组织急救人员开展抢救工作。同时保护好事故区域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扩大。

  6、发生交通事故时,园所应拨打122交通肇事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在保护好事故现场的同时,对伤员进行抢救。

  7、在户外活动课中发生重大事故时,要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往市立医院进行救助治疗,然后及时地通知园所有关领导及伤员亲属。

  六、现场指挥

  处置事故现场最高负责人由园所园长担任指挥,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抢险组、抢救伤员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以确保抢险、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七、事故调查

  安全事故发生后,园所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采取“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八、防范监控

  为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园所要经常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园所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