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工作指导

幼儿园伙食费管理制度

   

  幼儿园儿童食品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进货前由后勤主任和保健医进行查验及索票索证,建立采购台账并保管,保健医每天对食堂进货过程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进货日期、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数量、供货单位及联系电话、索证情况(工商执照、卫生许可证、肉类检疫证明)、采购人、感官性状、验收人、台账数据与购货发票相符合,并将购物发票或复印件粘贴于记录页所对应页,复印件字迹清晰。精打细算,计划开支,做到每月账目清晰,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幼儿园食堂应坚持财务公示制度,每月对食堂采购物品品种、数量、价格及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进行公示。同时,学校应设立由食堂管理人员、教职工代表、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的膳食管理委员会,监督食堂运营及财务管理情况。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每年对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伙食质次价高、食堂账目不清、收支及物资管理不规范的要限期整改;对私设“小金库”,挤占、挪用学生生活费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