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工作指导

儿童耳及听力保健

  一、目的

  早期发现听力损失,及时进行听觉语言干预及康复,保护和促进儿童的听觉和语言发育,减少儿童听力和语言残疾,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二、服务对象

  园(所)内全体儿童,其中具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儿童作为重点管理对象(见附件 1)。

  三、内容与方法

  (一)筛查工具与环境

  1. 筛查设备:选用符合儿童听力筛查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便携式听觉评估仪。有条件的单位可配备筛查型耳声发射仪用于日常听力筛查。各参数指标见附件 2。

  2. 筛查环境:室内陈设简单,周围墙壁无镜子;室内本底噪声≤ 45dB(A),必要时做隔音处理。

  (二)筛查内容及方法

  1. 筛查时间:

  听力筛查选择在 1~6 岁各阶段每年进行一次。

  2. 筛查方法:

  筛查前应常规进行儿童耳外观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观察有无外耳道畸形,外耳道是

  否通畅,有无叮咛阻塞、异常分泌物、外耳湿疹等。如有异常,需经耳科专业处理后再行测查。

  听力筛查前,必须先调校好听觉评估仪,保证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筛查中首选插入式耳机给声模式,可分别评估左耳和右耳听力状况。对无法配合的小龄儿童可选择扬声器给声,这时筛查结果仅代表较好一耳的听力水平。各年龄段具体筛查方法如下:

  (1) 1 岁~ 2 岁 11 月

  分别选择 2kHz 和 4kHz,声音强度 55dBHL 的啭音作为刺激声。儿童可由母亲抱在怀里或抱坐在膝上,检查者一手拿玩具适当吸引小儿,另一手持听觉评估仪避开小儿的视线,在一侧耳侧后方给声,观察给声后小儿的听觉反应。如听见声音后小儿眼睛或头转向声源,或停下原有动作安静下来专注倾听,视为正常的听觉反应出现。2 个频率分别测试 3 次,其中 2 次给声后均有反应即为筛查通过。2 岁以上稍大幼儿可先尝试佩戴耳机左右耳分别给声(啭音变纯音,其它不变)。

  (2) 3~6 岁

  该年龄段儿童一般采用游戏测听法(如听声移物)进行听力筛查。为便于交流,测

  试者与儿童并排而坐。测试者手持的听觉评估仪置于儿童视野以外。测试前在儿童面前放置插入式玩具,示范性地示意其听到声音就插入一个珠子,确定儿童理解游戏方式并能配合完成。选择插入式耳机进行听力筛查,测试音为纯音,给声强度为 40dBHL,依次测试1kHz、2kHz、4kHz,每个频率分别测试 3 次,其中 2 次给声后有反应即为该侧耳该频率通过,左右耳所有频率均通过视为本次听力筛查通过。也可采用请被试儿童听见声音后举手示意的方式进行测听。

  (三)记录要求

  在“0~6 岁儿童定期体检记录”的听力筛查栏中划“√”表示通过,“×”表示未通

  过。3 岁以下采用扬声器给声测试时“通过”记录为“√/√”,“未通过”记录为“×/×”。3 岁以上耳机给声测试时注意左耳结果记录在前,右耳在后,中间以“/”隔开。

  如“左耳通过,右耳未通过”记为“√/×”。

  (四)管理

  1. 听力筛查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结果录入妇幼信息系统中的“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听力筛查”模块,定期进行数据的质量控制,按要求汇总上报。保证录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及时通知听力筛查未通过儿童的家长持“儿童听力筛查报告单”(见附件 3)带儿童转诊到听力障碍诊治机构进行听力诊断检测。

  3. 追访听力筛查未通过儿童的听力诊断结果,并将诊断单位、诊断结果(ABR 或行为测听左、右耳测试结果)以及诊断时间抄写在留存的儿童听力筛查报告单背面。同时将追访过程及结果录入妇幼信息系统中的“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听力筛查追访” 模块。凡有一耳听力诊断结果满足按听觉脑干测听(ABR)结果 >30dBnHL 或按行为测听结果以

  0.5KHz、1KHz、2KHz、4KHz 四个频率的平均值计算,>25dBHL 者,应随同年报一起上报“儿童听力筛查报告单”,并在“儿童保健记录”的首页疾病一栏中标明“听力诊断结果已上报”及“上报时间”(年月)。

  4. 填写“五官保健统计表”。

  (五)预防措施

  1. 按时进行免疫接种,预防脑膜炎、腮腺炎等传染性疾病。

  积极治疗中耳炎;避免头部外伤;慎用耳毒性药物;远离噪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