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公告内容(见附件),应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和北京红缨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有合作关系的所有客户(包括公办、民办的红缨连锁幼儿园、Yojo品牌代理、特色教材代理)必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北京红缨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方能为其开具发票。
总部现需要您将以下信息提交给您的督导老师,此项工作直接关系到能否顺利开具发票,希望得到您的高度重视及积极配合。
园所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税务登记证”,上面注有“纳税人识别号”,如下图:
园所办理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上面注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下图:
园所为非营利机构,办理了三证合一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上面注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下图:
具体配合工作及时间结点如下:
1、请您以图片或复印件的形式将您的“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在6月20日前发送给您的督导老师;
2、此项工作时间结点为:6月20日下午17:30,总部需要一周的时间对您的信息进行核实与上报;
3、如您后期补办“三证合一”,请您及时将您更改后的“营业执照(副本)”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时告知您的督导,以便总部及时更新信息,方便开具发票。
北京红缨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17.6.15
点击下载: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