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必须考虑园外活动是否符合幼儿安全和卫生的要求,严禁参加可能危及幼儿人身安全的劳动、体育运动、商业宣传等活动。
2、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执行大型活动申报制度。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大型活动。
3、事先对场地、环境安全、行车路线、交通工具、设施、设备、消防、 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
4、与合作单位取得联系,互相沟通活动方案,甚至进行细节推敲,尽可能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制定《外出活动意外事故预案》。
5、将职责分解落实到每位管理人员,履行相应的安全保护职责。
6、避免在流行病高发季节组织活动。在活动的前几天,幼儿园要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让家长明确安全要求,协同做好教育工作。
7、活动前和活动中,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如遵守交通规则、不单独行动、不触摸危险设施、不吃陌生人食品等,减少来自幼儿自身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
8、活动时应有保健医生及安保人员随行。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9、场地内各方位均应设有安保人员,随时进行现场管理、服务;现场保持信息通畅。
10、活动结束时,老师清点幼儿数,组织幼儿有序撤离场地或与家长做好交接。有秩序地进出活动场所,避免踩踏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