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或保育员在幼儿园给幼儿喂药是常有的事,为保证幼儿服药不出差错,同时也为了避免家园纠纷,切实维护幼儿园和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给幼儿喂药要讲规范。
幼儿入园时教师要对每一名幼儿进行认真的晨检,如果需要接收幼儿家长递交的药物,要特别仔细,做到“七清”,即班级清、姓名清(同名的要有附加信息)、药名清、数量清、用量清、方法清、注意事项清等。“七清”内容要全面、准确地登记在专用的《药物登记簿》上,并让幼儿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签字确认。
药物收下后,保管要规范。第一,保管条件要达标,根据不同药物的特性和包装条件,能够满足避光、防潮、低温等方面的要求。另外,保管药品的柜子要加锁并保持常锁状态。第二,药物保存要做到人—药—柜对应,避免错存、错取、误服。最好一人一柜(橱、格、箱、包等),一人一签。第三,药品入柜、出柜要登记,每次进出都要经办人签字,剩余的药物要及时如数退还给幼儿家长或其他监护人。
喂药要严格按照医嘱要求,按时、按量、按规定的方法给幼儿服用。给幼儿喂药前教师要洗手,并且指导幼儿洗手。喂药最好由两位教师或保育员同时进行,一是相互提醒注意喂药规范,二是能相互证明。为规避风险,喂药最好在监控条件下进行,并且保存监控内容。
幼儿服用药物后,不能立即从事剧烈活动、进食、睡眠等。教师要注意观察其服药后的表现,看其是否有不良反应或应激反应。如果幼儿服药后进入午休或睡眠环节,教师要定期观察其表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救治。
给幼儿喂药作为幼儿教师、保育员交接的重要内容,除口头交代外,要有书面交接记录并相互签字确认。给幼儿喂药事关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幼儿教师责任和命运,因此仅强调师德和责任心是不够的,必须强化规范意识,以规范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