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童健康检查
(一)入园检查
1、体检表:园所儿童入园前必须到奥运村社区医院或和睦家医院进行入园体检,体检正常携带加盖体检单位公章和相应化验单的体检表,且在妇幼二期搜寻到的方可入园;入园时要携带“0~6岁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儿童入园体检率达到100%;建立新入园儿童花名册,入园体检表保存时间为上年的9月1日至当年的8月31日。学年末,写出新入园儿童体检结果分析。
2、转园证明的使用:转入园所儿童必须持有合格的“儿童转园健康证明”,园所可在二期系统中查询到该幼儿信息,经核实后方可入园。手写、复印的转园证明一律无效。其他区县不能从妇幼二期查到的,必须重新体检,方可入园。“儿童转园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转园证明及存根填写齐全,转园证明要盖章。接收的转园证明及开据转园证明的存根均按照上年的9月1日至当年的8月31日,按照时间顺序分别整理一年的资料钉在一起,保存在相应的档案盒里。外地进京的儿童一律要重新体检,转园证明均无效。
3、在园儿童离园3个月以上时,必须到奥运村社区服务中心重新体检,对特殊情况(如短期赴外埠、出境、有传染病接触史者)的离园儿童可结合实际需要,园所保健医要求其去奥运村社区服务中心做肝功检查重新做入园体检。
(二)儿童定期体检
1、园所每年对在园儿童体检2次,4-5月由园所保健医和奥运村社区服务中心共同进行一次大体检,体检项目包括:测量身长(身高)、体重,检查口腔、心肺、肝脾、测查视力、听力,检测血红蛋白或血常规。体检完后由保健医进行评价,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
10—11月园内保健医为全园幼儿完成小体检工作,并在在12月15日前完成年终幼儿体检的测评工作,小体检内容:身高、体重、口腔三项,并及时进行网上的录入工作。
2、园所保健医体检结束后将异常情况(营养不良、贫血、佝偻病等)的儿童及时向家长反馈,保健医按照工作常规的要求进行相应的管理。
3、大体检结束后及时撰写大体检分析,大体检分析及资料保存顺序如下:
1)大体检数据分析:营养不良性疾病、体格发育增长情况、口腔保健情况、眼保健情况等。方向:全园整体情况、分班级、分年龄、分性别。形式:文字配以表格或图形。数据与上年比较,比较结果不同的原因是什么,通过体检结果发现的问题,找出原因,写出解决问题所采取的措施等。
(三)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每天早晨7:30-8:30保健医在园门口晨检,向家长询问儿童健康状况,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如有发热、皮疹儿童,禁止入园,由家长带回家中观察,不适随时就诊。如发现携带如硬币、卡子、扣子等不安全物品,告知家长带回,并对儿童进行教育。保健医在晨检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记录在晨午检登记册上。幼儿入班后,老师进行二次复检。午检在午睡后由班上老师对儿童进行检查,保健医做到随时到班上进行巡视、检查,如有异常及时妥善处理。
2、老师对班级幼儿全日进行健康观察,在看护儿童过程中要随时关注每个孩子的精神状况、饮食、睡眠、大小便、情绪、行为、服药、外伤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保健医进行处理,并记录在交接班登记册上。班内教师每日填写幼儿出勤情况,对缺勤儿童及时了解缺勤原因,排查传染病。
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一)上岗前健康检查
新上岗人员体检前保健医将其基本信息进行网上录入后,方可到朝阳妇幼保健院体检。体检正常持健康证方可上岗,杜绝先上岗后体检或无证上岗。
(二)定期健康检查
1、园所在岗职工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体检率达到100%。对查出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必须脱岗治疗,待治疗痊愈后,持妇幼保健院开据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上岗。炊管人员需持有北京市餐饮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及健康证才能上岗(两卡一证)。
2、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立即调离岗位。
3、凡患有下列症状或疾病者须立即离岗,治愈后持北京市传染病专科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工作。
①发热、腹泻等症状;
②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
③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
④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
4、体检过程中发现异常者,由体检的医疗机构通知园所,患病工作人员到相关专科进行复查和确诊,并追访诊治结果。
5、所有职工体检材料保存在相应的档案盒里。
6、园所保健医建立全园职工花名册,在接到考核通知前,按当时在册人数整理,花名册首页为基本情况一页,基本情况能反映职工总数、各类人员数,打印、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