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告状门”:班级权力秩序与文化气象
时间:2019-08-13
来源:Yojo幼儿园联盟
作者: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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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我们找老师评评理去!”在德育工作中,老师们难免会遇到种种“告状门”事件。有些是私下哭诉,有些是公开叫板;有些是孤身迎战,有些则拉上亲友团;有些遵循“我弱我有理”,有些则相信成绩好更有胜算……可以说,这些鸡毛蒜皮的“民事官司”,教师能否明察秋毫,如何合理处置,对“原告”和“被告”来说固然兹事体大,但我们更需要回答的是:透过“告状门”,我们究竟还能看到些什么,以及未来的班级管理该如何改善。
告状的心理学起源,可以从儿童天生的心理防御机制说起。当遭遇不公、误解或羞辱时,他们会自然地产生心理防御。可以说,这与人趋利避害的本性相关。但由于他们能力尚缺,便将这种防御转换为对成人的依赖。“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告状对年幼的孩童来说,是其维护某些权利不可或缺的手段。作为教师,我们必须理解这一点。其实,我们在生活中还可以看到,他们告状的对象不仅仅包括同龄人,还包括桌凳、餐具、玩具等一切妨碍自己开心的东西。不处理好这些告状,溺爱就会由此滋生。
在学校教育中,尤其是小学阶段,孩子“告状”的初衷依然还有幼时的心理惯性,但情况会更复杂一些。他们此时在生存条件和生理保障上已无后顾之忧,而且形成了独立的个人意志。他们进入班级大家庭,就相当于生活在杜威所说的“雏形的社会”中,会遇见各种脾气、性格、天赋不同于自己的同龄人。大家在相互的磨合中,必须面对和处理种种因学习、社交、情感、利益而产生的多种关系。同时,年龄的增长使孩子们逐渐在这个“雏形的社会”中变得成熟,为将来成为真正的社会人奠定基础。
但也是在这个阶段,孩子一生的秉性就会慢慢定型。这时,教师作为引导者须慎之又慎。孩子懂事之后,为什么还会“告状”,仅仅是因为他们弱小吗?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这表明他们可能已经嗅到了权力的味道,开始学会让班级和校园的规则为己所用。有些教师或许并未意识到这一点。我们反思一下为什么校园暴力屡禁不绝,为什么《人民的名义》里“小皮球”会背着大人贿赂班干部?这些都与孩子们之间不稳定的权力平衡有关——破裂、重建,再破裂、再重建,如此反复。尽管他们并不一定知道权力这个词汇。
我们再说得具体一些。不同教师管理下的班级,有着不同的班级生态,不同权力秩序下走出来的孩子,将来的人生道路可能完全不同。比如,有些教师喜欢专治,他(她)自己居于权力的中心,大到一学期学生的操行,小到学生日常的饮水休息,一切都须由他(她)做主。有些教师则反之,他(她)更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能力,权力下放给由学生组成的各类委员会,自己只做辅助工作。也有教师采取折中的办法,自己保留一部分,再适当地下放一部分。
这三种权力秩序不能简单地用“好”或“差”来评价。专治难道一定要遭到唾弃,而民主则必须被赞美?并非如此,我们判断的依据还是孩子在特定年龄段成长的需要。在小学初始阶段,孩子年龄小,心智尚不健全,教师乾纲独断有助于帮助孩子尽早地摒除外界的噪声,达成古人说的“蒙以养正”,让孩子在人生的启蒙阶段端正态度,养成好习惯。这一阶段,教师处理孩子的“告状”问题,应该快速决断,以正是非,树立榜样。到了中高年级,孩子意识独立,尤其是自尊心逐渐增强,一旦学生起了争执,教师不应简单地以经验或权威压人,最好从裁判者转身成调停者。到了中学阶段,由于学生的理性思维普遍觉醒,面对学生的“告状门”,教师就更不该自作主张,而只需设定规则、划定底线,余下的是是非非交由他们自己解决,或是由值勤班干和纪律委员会等协调完成。
可以说,随着学段的提升,在处理不同阶段的“告状门”时,教师应逐渐退居“幕后”。从世俗智慧来讲,“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当教师处于强势地位时,他们有权力、有威慑,自然无往而不利,那处理再多的“告状门”也不在话下。但这充其量只能让教师成为一个“好判官”“好警察”,而且出现争议的事只会越来越多,因为学生丧失了他们本应学会的妥协、礼让、思辨、反省等能力,放弃了成长的机会。等学生将一切是非问题的处理都推到教师身上,则权力之重,非全力而不能承担了。
显然,这条路早晚走不通。教师不如一开始就设定好游戏规则(议事、决断、执行、惩戒等诸方面的契约),下面的事不再轻易插手,交由他们自己商定。在这种情况下,教师貌似“无为”,其实早已“无不治”了,“无之以为用”的智慧就在这里。
但真正想表达的,还不是这些技法器术的表层,而是想从成人的角度,提醒大家注意现代德育的基本之道。什么道?就是塑造真正具备独立人格、独立思维和独立意志的现代公民。可以说,这些品质几乎都是务虚的,没法量化测定,也没法在工作绩效中体现。但诚如康德所说:“决定我们是否富有的,不是自己拥有了什么东西,而是那些没有也行的东西。”美好的品质就像空气、水一样,广泛存在,看似一文不值,但恰恰是人须臾不可离的。我们真正要给孩子的,不是是非曲直、鸡毛蒜皮的所谓真相,或是所谓的公道和慰藉,而是那些“没有也行的东西”。
比如说,当出现纷争时,学生是选择用智慧、善意去化解矛盾,还是选择“走!我们找老师评评理去”?两者之差,仅在一念之间出现,前者是自己把握解决争端的权力,即使这个权力并不直接带来成功或胜利;而后者是交出主动权,自愿听命于权威。长此以往,前面的孩子走出校门后,颇具“我命由我不由天”的独立性,更懂得统筹、协调、分享,人情日久而练达,世事天长而洞明;后面的孩子步入社会,会寻找和依靠新的权威,以便将来给自己主持公道,为人自私而短见,很难容于众人。
写到这里,我们看到了校园保持良性权力秩序的重要性。这个秩序的主导权就在教师手中。我们走进一间教室,这些秩序的价值逻辑无不体现在它的班级文化中。我们可以在坐姿、声调、面容等无数细节中,透视一个班级的文化气象,而其背后浮现的,正是教师对教育权力的基本秩序观。当一个班级整天被各种“告状门”包围时,其核心文化多与争有关,培养的是尔虞我诈的投机者;当一个班级实现民主自治时,教师成天“无所事事”,成了《道德经》中“太上,不知有之”的隐形人,其核心文化多和不争有关,培养的是自足、自乐、自由的社会建设者。“告状门”只是教师日常德育工作中必须经历的无数道门之一,但我们不能等闲视之,须有长远计议。这一问题的改良,重心在于班级文化气氛的营造,即以优良文化的持续营造实现立德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