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要求,幼儿园选址须科学合理,方便家长接送,主要出入口不宜设在交通主干道。楼房建筑原则上不超过3层,儿童活动用房安排在3层及以下。幼儿园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1.2 m2(平房8.4 m2),生均户外活动场地和生均绿化面积分别不少于4m2。有硬化场地、草地、软场地、游戏场地、活动器械场地、30米直跑道、沙池、戏水池、种植园地和饲养区等。
同时,按照《乡镇中心幼儿园教玩具配备目录》配足配齐必备的教玩具及活动设施。室外有三件以上大中型运动器械。角色游戏玩具、建构游戏玩具、沙水玩具等种类丰富,能满足幼儿游戏、活动需要,并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每班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备,地面以木质为宜。教学区配备幼儿桌椅、电子琴(电钢琴或钢琴)、磁性黑板、钟表、电视机、DVD、录音机等,有条件的可配备钢琴、计算机等设备。图书阅览室配备图书、杂志、声像读物等,有适宜的桌椅和开放式书架,适合幼儿阅读的图书人均5册以上,复本不超过5册。教师专业用书不少于10种,报刊杂志不少于8种,其中学前教育杂志不少于5种,并经常更新。
寝室分班使用,配备供儿童午休的单层床或床垫。如大班确需配备固定双层床,总高度不超过120cm,床周围有不低于30厘米的护栏,且沿墙体摆放。盥洗室和厕所分间或间隔,地面防滑、易清洗。配备数量足够的梳洗镜、洗手盆、水龙头。每生一巾,安全悬挂。清洁、消毒用品存放安全,有专用标志。厕所为水冲式,配备适量儿童座便器或沟槽式便池。提倡男女分厕。
镇中心幼儿园须配足配齐卫生保健器械,有必要的体检、简易外伤处理器械、常见外用药品和卫生消毒等设备。厨房配有蒸饭车、和面机、冰箱、烤箱等必要的设备及防蝇、防鼠、防尘、防腐、消毒等设备。配备数量足够的办公桌椅、资料柜、打印机、 数码相机、计算机(并能上网)。
全日制或寄宿制,达到当地市级一类幼儿园及以上标准,规模不小于3个班,为幼儿提供午休和就餐服务。严格按要求编班,小班(3-4岁)25人;中班(4-5岁)30人;大班(5-6岁)35人。有条件的可设托班(2-3岁)20人;亲子班15人。3个班以上的幼儿园设园长1人,4个班以上的幼儿园增设副园长1人,10个班以上设副园长2人。园长为公办教师,专职教师平均每班2人,有条件的可配备3人。
公办教师(含园长)比例不低于50%。保育员每班1人(每班配备3名教师,可不再配备保育员)。专(兼)职保健人员1人。专职会计1人,专兼职出纳1人。设两餐一点的幼儿园每45-50名幼儿配备1名炊事人员。园长具备幼儿师范(含职业学校幼教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学前教育工作经历或为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五年以上学前教育工作经历。取得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专任教师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理论素质,达到幼儿师范专业毕业及以上程度(含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并且持教师资格证上岗。
按照要求,幼儿园须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保证每天2小时的户外活动。培养幼儿正确的坐姿,保护幼儿视力。重视幼儿的心理卫生教育,及时纠正幼儿的偏异行为。重视对特殊儿童的教育,引导幼儿生理、心理健康发展。建立家园联系制度,通过设立开放日,召开家长会议,设家教宣传栏,建立家园联系册等,与家长建立平等、互动的联系。成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指导、帮助家长掌握科学育儿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