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幼儿分享行为的2个途径
时间:2019-01-04
来源:Yojo幼儿园联盟
作者:王方
点击:次
分享是是指儿童与他人共同享用物品,是儿童亲社会行为的一种表现,它的对立面是“独占”、“独享”。但独占、不愿意和别人分享,这是现代小孩普遍存在的问题。幼儿的这些行为是“自我中心化”的外在表现。
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发现,造成幼儿独占问题的因素主要有两个:
第一是家庭因素,现代多数家庭的生活发展趋势是核心化、小型化,孩子是家庭中众多成人关怀、照顾的唯一对象,他们缺乏与兄弟姐妹共同生活及互爱互让的经验,从而造成了孩子乐意接受别人的东西,却不愿与别人分享自己东西的意识和行为。
第二是孩子自身的心理因素,幼儿期的孩子,尤其是小、中班的孩子,他们正处在身体、才智迅速增长的时期。随着他们的体力、活动范围和活动量的增加,他们的好奇心、求知欲日益增强,对新鲜事物很敏感,但道德认识水平和道德感还处于较低阶级,他们十分缺乏分享的意识,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不良的心理和行为,而这一切对幼儿的健康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本文结合的工作实践,从两个方面出发,在浅层做一个的梳理,想与幼教同行共同探讨,以便更好的开展幼儿教育工作。
一、第一途径——幼儿园教育为主作为幼儿教师,可以积极利用幼儿园的集体活动来帮助他们学会“与人分享”,消退“自我中心”心态,促进孩子社会性发展。
1、树立良好榜样幼儿常常是通过观察和模仿来学习的。
首先,老师是幼儿模仿的重要对象。老师的日常行为、言谈举止和情感态度随时都对幼儿的发展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所以,老师要做有心人,平时要善于抓住一切有利时机为幼儿做好行为示范。如在分发物品时,老师要有意识地将这些物品以分享的形式来进行;当自己有了快乐体验时,要以分享的形式讲给幼儿听;当看到幼儿正在玩玩具时,老师可有意识地走过去对幼儿说:“我可以和你一起玩吗?”或者说:“你可不可以把玩具借给我玩一会儿?”待幼儿体验到分享带来的乐趣后,幼儿便会自觉产生分享的动机,模仿老师发出类似的行为。因此,教师必须经常检查自身的言行,为幼儿作出良好的榜样。
其次,同伴也是幼儿观察学习的榜样。老师要在同伴中树立有分享行为的好典型让其他幼儿学习,如当幼儿有某种物质分享行为时,老师要作出积极评价和鼓励,这样会激发其他幼儿去模仿和学习。
第三,文学作品中的适当的正面形象最有利于幼儿分享行为的培养。例如:故事《金色的房子》中的小姑娘因为自私而失去了朋友变得孤独,当她与小动物们共享她的漂亮得金色房子时,她又得到了朋友,这个形象幼儿身边的同伴甚至就是幼儿自己,这就是一个很有教育价值的题材。老师应多借助相似教育内容的文学作品,供幼儿欣赏,提高分享的意识。
2、创设分享机会日常生活中,我们教师可以有目的地创设分享机会,帮助幼儿进行分享。如设立“玩具分享周”,让幼儿在这一周将自己喜爱的玩具、宠物带来与别人分享。再如设立“经验分享日”,鼓励幼儿在这一天,将自己的成功经验和近期完成的作品向他人展示,幼儿在展示和讲述的过程中,既能产生一种成就感,又会产生一种因分享带来的快乐和满足感,还可锻炼他们的口语表达能力。可以借助幼儿的生日举办庆祝会,鼓励小寿星说出愿望,鼓励同伴为小寿星唱生日歌献上祝词,在这一时刻,大家体会着过生日者快乐的心情以及由分享带来的乐趣。还可以在每天为幼儿提供短暂的几分钟专门开展分享活动,幼儿尽可能地把自己拿手的歌曲、舞蹈、诗歌、谜语、故事、笑话等分享给其他幼儿,这样的分享活动可给每个幼儿更多精神上的分享机会,让他们尽展才华。这个形式不仅有利于培养幼儿的分享行为,同时也有助于培养幼儿大胆表现自我的能力,增强幼儿的自信心。
在活动室开辟一个小角落来摆放幼儿从家中带来的宠物、玩具。在自选游戏时,幼儿可以随时到这个角区来与小伙伴共同分享自己或他人带来的分享物。
3、借助强化效应幼儿总喜欢得到老师的表扬。因此,不管是物质享受还是情感享受,当他一旦有了分享行为时,我们就应该及时用鼓励、赞许、奖励等方法来强化幼儿的分享行为,幼儿就会愉快、满足,从而加强和维持自己的行为,逐步内化为幼儿自身的意识。
常用的强化手段有两种:口头语言强化和肢体语言强化。口头语言强化是指老师用适当的语言肯定幼儿的分享行为,强化幼儿的愉快体验,从而激发幼儿再次尝试分享的愿望。例如:在日常游戏中,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情景:班上一位幼儿带来一辆新型玩具车,当别的幼儿想与他玩却遭到一次次拒绝时,别的幼儿就会说:““那我以后不跟你好了。”这时,带玩具者马上感到如果不与别人分享玩具,他就可能失去小伙伴,于是就同意将玩具给小伙伴玩。这时,老师要抓住这一教育时机问他:“和XX一起玩高兴吗?”并进一步强化:“有好东西应该和小朋友一起分享才对,你看因为你把玩具分给小伙伴玩,所以你们在一起才玩得那么高兴,你真了不起!”类似的情景发生后,如果老师都能注意及时强化,幼儿在今后就会自觉产生分享的动机和行为。但老师在评价时要注意语气、语调,强化时要重点针对行为本身而不是针对本人,这样幼儿才能产生积极的分享行为。肢体语言强化是指教师运用自己的动作、表情、眼神、姿态等变化来表达对幼儿分享行为的肯定。如当发现幼儿有分享行为时,老师可采取向幼儿点头、微笑、竖起大拇指或用手轻轻抚拍其肩、头等方式,使幼儿因得到老师的肯定而带来快乐和满足,从而在今后更愿发生类似的行为。这样的做法,不仅能使幼儿得到正确、适当、长效、深刻的行为强化,同时还有助于幼儿学会注意、体会别人的情绪情感,有助于幼儿社会情感认知的培养。
4、建立分享规则。为使幼儿的分享行为能够持续不断地进行下去,建立一定的分享规则是十分必要的。我建立的分享规则主要有两条:第一条是公平分享原则。要做到这一点不太容易,因为幼儿交友更多地由利益来决定,所以在分享时常会出现一些不平等的分享行为。如常听到“XX是我的好朋友,我要把带来的汽车给他玩”“你不是我的好朋友,我不能给你玩”之类的话。这时老师可和幼儿一起讨论:如果别人不给你玩,你是不是很难过?引导幼儿通过情感的换位来感受别人的心理,初步学会站在他人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从而建立起公平分享的规则。第二条是轮流分享。是指在不同的时间内,大家将分享物轮换使用。刚开始实施此规则时,由于幼儿的自我控制能力差,会发生一些争执。这时,我们可以教给幼儿学会谁先拿到玩具谁先玩,后来的人可以说:“我也想玩这个玩具,你玩一会儿可以轮给我玩吗?”或鼓励幼儿谦让,渐渐地,幼儿学会了协商,也了解到尊重别人及等待轮换的重要性,学会忍耐的美德。意大利著名教育家蒙特梭利博士曾指出:我们无法将“忍耐”的美德教给幼儿,但是靠幼儿本身在现实环境中体会却是可能的。
二、第二途径——家庭教育为辅从教多年深深感悟,影响幼儿分享品质的养成不只是幼儿园教育,家庭教育更是幼儿重要的成长环境。它无时无刻不在发挥着教育的功能。
因此,我们可以打破关起门来孤军作战的局面,与家庭建立起新型的合作伙伴关系,为幼儿吸收分享精神提供多方面的信息。
1、提倡科学的教养方式家庭是幼儿受教育的第一场所,家长的教养态度、教养方式将会对幼儿产生直接的影响,但若家长持娇惯溺爱的教养方式,对幼儿“独”的行为总是一味地顺应,如家中所有好吃的、好玩的、好穿的都归他一人所有,则会助长并强化自我中心化的行为,易形成极端的众人为我的心理定势。因此家长应该重新认识爱幼儿的真谛,改变溺爱娇纵的教养方式,运用独特的亲情纽带,进行适当的行为练习。如幼儿手里拿着一大罐薯片,家长可以对他说:“你有这么多的薯片,你给每个人分一片。”家长还可以带幼儿去玩跷跷板,并让他感受一个人是玩不成跷跷板的,一定要两个人一起玩才行,使幼儿初步形成玩具大家玩的概念。
2、营造幼儿的交友环境现代家庭结构越趋缩小,同时居住环境也趋向于封闭,独生子女独门独居成了现代家庭的主要特征,客观上造成了幼儿因缺少同伴交往而表现出的“自我中心”倾向。他们无法体会同伴间“分享”带来的愉悦,所以根本就不知道该如何去与人分享。皮亚杰曾指出:“一般的同伴交往和具体的同伴冲突是儿童发展社会视角转换能力的必要条件,是使儿童摆脱自我中心的前提。”因此,家长可以采用“请进来,放出去”的交往模式(请些同龄伙伴到家或鼓励幼儿走出家门),可有效地弥补客观因素导致的不足,有助于幼儿的分享行为得到产生、保持和发展。
3、采用合理的强化手段由于幼儿孩子受自身年龄的限制,理解能力差,只有通过各种活动及与同伴交往,在获得真实感受和体验的基础上,才能理解行为的意义,并通过结果的反馈来强化或调整行为。因此家长可以尝试用结果反馈法让孩子去移情体验“分享”给别人带来满足后的喜悦。如:当幼儿把饼干分给爷爷吃时,爷爷应毫不推辞地高兴接受,并给予肯定。当家长吃东西时也应分给幼儿并告诉他:有好吃的要大家一块分享。
家长还可利用幼儿游戏中发生矛盾的机会,让幼儿体验不“分享“所带来的不良后果。对幼儿偶发的分享行为家长要及时给予表扬鼓励以强化其分享行为。受传统的教育观念影响,家长认为孩子的教育都属于学校管教师管,随着社会的发展,幼教改革的实践证明:只有通过家园携手,共同以适当的方法引导幼儿,在主观上让幼儿产生分享的内在动机与愿望,使幼儿的分享行为更加稳定、自觉,在客观上建立合理的分享规则,使幼儿的分享行为更加规范、有序,才能让幼儿最终自觉产生分享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