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记录者应具备的态度
时间:2020-09-22
来源:Yojo幼儿园联盟
作者:张点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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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前述人员、工具等准备事项外,幼教老师进行观察与记录,尚须养成下列正确态度:
观察者宜有良好的自我准备
在进行观察前,如果被观察的对象是自己班的孩子,事前一至二周对于需作的准备作好周备计划,可以很快进人状况;如果待进行的观察环境扩及教室以外或是幼儿的家庭,准备的工夫就必须更为仔细。兹提出以下细节以供参考:
(一)先联系园所
主动或委托他人协助,于观察前二至四周先行联系园所,出发前两天再与
园所联系确认一次。
(二)严守园所规定
前往观察时,务必严守与园所的约定,约定事项可能包括:观察对象,观察时间,观察记录,保密事宜,是否可以录影、录音或拍照,是否可以与被观察对象谈话;谨守参与观察或非参与观察等方式的规范。上述问题在与园所联系时都须事先作详尽的讨论及清楚的询问,一旦确定后也务必遵守约定。关于观察与记录的伦理与道德问题,后文会另辟专章讨论。
(三)穿着以整洁大方为宜
观察者的打扮应以整洁大方为宜,若因打扮出奇而影响幼儿的表现,或因打扮不得体而影响现场老师、幼儿,或是家长的观感等,都极不适宜。
(四)注意互动礼仪
观察的实施,在自己班级内仍有赖合班教师协助;若是在班级外实施,更需要其他团体成员的帮忙方能竟其功。无论观察的情境为何,观察者须注意自己的言行态度,时时注意互动礼仪,这对于后续观察实施将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