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D1-3-11家长联系制度
时间:2016-02-18
来源:红缨教育
作者:督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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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
2.家长委员会由各班两名家长代表组成。
3.每学期初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商讨幼儿园工作制订工作计划,年末家长委员会向家长汇报总结家长工作。学年终根据幼儿园工作需要,委员会和随时召开会议。
4.家长委员会应通过各种形式听取并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5.每学期评出一名好家长。
6.做好家园联系工作。
7.建立儿童家长花名册(住址、单位和家里的电话)有事及联系。
8.早晚接送孩子时,教师主动和家长共同商量配合,协同一致教育好孩子。
9.幼儿无故缺勤或有病,要及时打电话询问和作家访,了解缺勤原因,如发现幼儿患传染病,要做好隔离工作。
10.建立家访制度。每月家访一次,平时随时通过电话访问,对个别特殊幼儿或遇有特殊问题应随时家访,并做好家访纪录。
11.设立家长信箱,及时了解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要求和意见,随时改进幼儿园工作。
12.设立科学保育、教育的宣传栏,定期向家长宣传有关知识,并共同做好季节性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13.定期为家长开办幼教讲座,共同促进幼儿的发展。
14.每两周向家长公布食谱一次,每月公布伙食费开支情况。15.每年体检后向家长公布体检情况,对体弱儿要与家长配合,搞好矫治工作,对肥胖儿配合一致限制其体重的增加。共同做好常见病如沙眼、龋齿等预防工作。
16.每学期定期召开家长会(大中班一次,小拖班两次),每学期发放一次家园联系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