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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时间:2017-01-13   来源:红缨教育   作者:客户中心   点击:

 

 

        一、分配各班使用的财产、物资要分类编号,立册登记,由班级教师负责保管,每学年结束前清点班务财产,在保管员的见证下如数交班。新接管的班级教师按册验收,数目相符在交接栏内签名,以示班务财产物资交接清楚。
       二、各班保管使用的财产、物资,非本班人员不得擅自拿用,特殊需要的可借用,定期归还,如有损坏负责赔偿。各班级教师、保育员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在认真填写登记表格、签字后领用、借用物品,借用物品要如期归还,避免积压与浪费。
       三、班务财产在使用期间有损坏、遗失,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属合理损耗的准予注销并根据需要重新补发,登记入册。属不合理损耗,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严格做好三防(防盗、防火、防潮)工作,保证物品的安全、卫生、整洁,杜绝霉烂变质,做到手勤、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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