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儿园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工作小组,对全园教职工进行考核。工作小组由幼儿园行政班子成员、工会组长、年级组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对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由教科室、园长室负责考核,实施奖励。
三、对教师(目标管理)教学工作的安排、教学工作的评价、教学成果的考核由教研组的考核。
四、副园长、教研组长、保健员的考核由工会小组和园长室考核;园长由教委办、托幼办共同考核。
五、对教职工的考勤、工作量的确认、由园长室考核;财产由园长、保管员、会计考核。
六、卫生、安全、由卫生保健员。
七、教职工考核结果是发放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也是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