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公开平等的竞争氛围,结合幼儿园实际工作,特制定《幼儿园评优评先考核方案》如下:
组 长:园长
副组长:保教主任
成 员:教研组长、各班班长
1、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2、真正把教职工中优秀的同志推荐出来,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1、对考核对象进行审核打分
2、公示考核结果
总分100,思想政治20分、教育教学、后勤工作及行政人员考核各50分、行政测评20分、民主测评分10分
1、园内组织的各种活动,3次以上因临时假不能参加的,本学期不能参加评优选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活动的一次加 2 分。
2、凡有家长和幼儿反映教师打或辱骂幼儿,经查实1次扣10分,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处罚。
3、请假(除婚丧喜事,生病住院者外),其余请假1天扣0、5分,事假5天以上(含5天)、病假8天(含8天)者本学期不得参加评优评先;住院并启动医保10天上(含10天)者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4、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园所查岗,一次未在岗者扣2分;旷工一次不得参加考核。
5、满勤一月加1分。
6、主动承担学校工作,经学校考核小组认定工作量后一次加2分。
7、在幼儿园指定穿园服和佩戴岗位牌时,未予配合的老师1次扣2分。
8、上班时间串岗者,一次扣5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2分。
9、幼儿园在开展活动时,全园教师必须使用普通话,未遵守一次扣2分。
11、教职工上班期间留彩色指甲或长指甲的一次扣2分。
12、全体教师(含行政、后勤)在参加或组织活动时穿超短裙和高跟鞋、披散头发的,经学校提醒未整改者一次扣2分。
13、财产管理:对自己所管理的资产,妥善保管,放置有序,无遗失、损坏(自然损坏例外)、资产遗失、非正常损坏或非自然损坏,扣2分。
1、园所安排或教师自愿组织公开课、送教下乡等教学活动,须提前两天把教案交保教处检查同意后方可组织此次活动、公开课每次主教加5分,协教(本班教师或保教主任处指派)每人加2分、讲座每次加3分;保教组织的教研活动,未当班老师必须参加的,未参加一次扣1分、活动当天换班、事假、病假可以不参加此活动。
2、教案敷衍了事,与周计划(课程表)不相符的发现一次不能参加评优评先、教案备详案且有教学反思记录,不定期抽查,没有按时备完教案1次扣2分。
3、各班教师应认真按一日活动时间安排表组织幼儿开展各项活动并关注幼儿,未按一日活动细则开展者一次扣2分。
4、备课中反映出示的教具抽查时发现没有教具一次扣2分。
5、除学校统一组织外,充分带动幼儿和家长一起开展公开集体亲子活动,(由保教处检查并参与)主讲教师加5分,协助教师加3分、(一学期不超过2次)。
6、每班自制玩具比例达到40%以上,并保证幼儿人手一件(每少一件扣1分)。
7、在教师当班时间内,制作教具和备课以及其它工作不管幼儿,查证一次扣5分。
8、经学校同意,组织幼儿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主教加5分、协教加3分。
9、中午午睡要求:看睡教师不能睡觉,不得离岗,巡查纠正幼儿睡姿、盖被,午睡中生病的幼儿及时照顾,并报值班医生。抽查中没做到发现一次扣2分。
10、 环境创设中,主题墙必须按每月开展主题活动的资料布置,区角材料含公共区角每两周填充一次,主题墙和区角填充材料必须和活动进度同步,本班负责的环境创设区域按时完成,每月考核记录优秀加5分、未完成扣5分。
11、 早操时每班必须有教师带操,保育员教师专门负责接孩子和组织幼儿秩序,未带操者查证一次扣3分。
12、 由幼儿园指派外出指导工作的教师,每次加2分。
13、承担外来观摩学习的班级,组织活动教师1次加5分,配班教师1次加3分。
14、 教师参加各种比赛活动,获园级一等奖加3分,园级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优秀奖加0、5分;获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优秀奖加1分。
15、论文获奖加分同上,发表论文一次加3分,每学期限额3篇。
1、各班每学期必须召开二次家长会(报保教办公室作记录并检查,另附表册、图片等资料应证),未召开的一次扣5分;另组织家长开展培训、交流、探讨会、家长培训、家长义工活动(报保教处记录、必须有方案、培训内容、反馈表、图片)本班教师一次各加5分。
3、班上无家园宣传栏各扣3分,每月需更换一次,未更换的一次扣1分。
4、不管家长询问任何事,均要求耐心解答如发生冲突经查明原因属教师责任的一次扣5分。
1、每天需将幼儿用品进行消毒处理,各种消毒工作由当班教师指导保育员教师完成,未完成的发现一次扣1分。
2、教师未按时接班的一次扣2分;班上物品摆放混乱,发现一次扣1分。不及时关空调、关水、关电者发现一次扣1分。
3、如幼儿尿裤子或大便在裤子里未及时处理者发现一次扣5分。
1、出现事故经查实属于离、串岗造成的,一切责任由责任人承担以外,另扣考核分8分。
2、未按要求做好晨检一次扣2分。
班级教师由本班家长进行测评,家长给予班级教师的测评占总分值的百分之十。
每位教职员工的基分是一学期100分,根据以上考核细则进行学期考核,其分数每学期公布1次,公示期3天、一学年总分在120分以下者(不含120分)扣除年终绩效奖金,年终考核不合格;超过120分的以分数高低排列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