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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食品采买制度(参考)
时间:2020-07-23   来源:Yojo幼儿园联盟   作者:王方   点击:

1.园长、后勤主任、保健主管及厨房管理员等对所选食品进货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实地考察,通过竞标形式确定供货商。试用期过后,经双方协商,签订保证食品合格的协议书。
2.园方应保管、留存相关重要书面材料,包括协议书、资质证明、五证、检验报告等。
3.对长期食用量大的食品(如:米、面、蛋、肉、蔬菜、乳类及水果等)应建立固定的采购点。
4.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采购及台账记录等工作。
5.采购员要严格按照食谱的种类和数量采购新鲜食品,采购的食品由厨房主管配好每天所需食品的品名、数量,并做好记录交于送货人,送货人必须按品名、数量按时送货到园。
6.采购时应主动向对方索取此批产品检验报告或化验样品、产品检验合格证,禁止采购腐烂变质、超期、标识不明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料和食品。尤其采购生禽肉类食品时,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的产品并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
7.采购的食品在入库或使用前要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相符后方可入库或使用,所有采购食品必须当天逐项记入《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出入库清单》。
8.采购员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市场价格,厨房食品采购的价格在一般情况下应低于市场零售价,在能有价格浮动的情况下,尽量压低价格,节省园内开支。
9.厨房食品采购采用公开、公平、定人、不定期向社会采购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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