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0-08-20
来源:Yojo幼儿园联盟
作者: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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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一条 幼儿园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二节 会计档案的范围
第二条 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第三条 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薄,其他会计账薄。
第四条 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第五条 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资金计划审批表、税务申报资料、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查账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等各种会计资料。
第六条 以上所指的会计档案资料包含纸质档案资料和电脑存储的档案资料。
第七条 会计档案管理包括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复制和销毁等管理制度。
第三节 会计档案的整理
第八条 幼儿园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幼儿园会计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第九条 对于凭证类的会计档案,幼儿园会计需在会计月度结束后10日内将该月的记账凭证打印,并将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整理后装订成册。定本的会计凭证将作为会计档案资料管理。
第十条 对于账本类的会计档案,幼儿园会计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将会计账薄整理并装订成纸质账本,在首页签字盖章后作为档案资料管理。
第十一条 对于财务报告类的会计档案,幼儿园会计需在年度会计报表报出后2个月内将该年度内所有会计报表资料整理并作为档案资料管理。
第十二条 对于其他会计档案,幼儿园会计在月度结束后1个月内将已操作完成的财务资料整理编号并作为档案资料管理。
第四节 会计档案的归档
第十三条 幼儿园财务档案在统一归档前,由幼儿园会计统一整理、编册、档案。
第十四条 在会计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将档案编制档案管理清册,并由幼儿园园长指定专人保管。
第五节 会计档案的保管
第十五条 当期的会计档案资料应与非财务资料适当分开;以往会计年度的档案资料须专柜存放,并由会计人员编制财务档案存放索引表以便查找。
第十六条 会计档案资料存放地须保障其安全性,保管人员须妥善保管相关钥匙。
第十七条 会计档案应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十八条 对于电脑存储的财务档案资料,其重要程度及管理责任等同于纸质档案资料,应将其与业务等其他资料严格分开。对于电脑中存储的财务档案资料,必须设置由财务人员专管的查询密码或开机口令。
第十九条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可分为永久、定期二类。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起算。
第六节 会计档案的借用
第二十条 直营幼儿园财务人员检查时、经授权检查的审计人员查阅时,应出示财务档案。
第二十一条 会计档案为幼儿园提供使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须经幼儿园园长知会,直营幼儿园财务经理批准。
第二十二条 外部借阅会计档案时,应经幼儿园园长和直营幼儿园财务经理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将借阅人姓名、单位、借阅日期、数量、内容、归还日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第二十三条 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档案资料中乱画、标记,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直营幼儿园财务经理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者复制原件)。
第二十四条 借出的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按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
第七节 会计档案的销毁
第二十五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幼儿园会计提出销毁意见,会同直营幼儿园财务负责人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二十六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但期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园所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二十九条 末完成的合同档案在执行期间,不得销毁。
第三十条 幼儿园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幼儿园园长和直营幼儿园财务部下派人员共同监销。
第三十一条 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应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清查核对;销毁后,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直营幼儿园财务经理及以上级别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