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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药品管理制度(参考)
时间:2020-09-22   来源:Yojo幼儿园联盟   作者:张点茹   点击:

1.携带药品管理细则
①幼儿在出现流鼻沸、咳嗽等轻微身体不适的情况后,经正规医院确诊无性疾病、无高烧,具可以参加幼儿园正常的一日活动时,家长可为患儿携符合国家药品监督部门认定的口服药品来园。
②若幼儿需要在园服药,家长只能给幼儿带一天的服药量(请家长接幼儿高园时将没喝完的液体药品带回)。
③家长要将幼儿当日需服用的药包好,并注明幼儿姓名、药名、服药时间、服药方法和剂量,并把包好的药交给本班教师,向教师说明药品名称、服法。家长同时要认真详细地填写日期、幼儿姓名、药品名称、用药方法、用药剂量、用药时间并签字。
④家长未签字或服用方法不清楚的,幼儿园有权拒绝给幼儿服用。
⑤教师应把药品及时放入药箱,药箱要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⑥教师照顾幼儿服药时,要严格按家长的服药登记说明为幼儿服药,服药前认真做好“三查五对”工作(“三查”即查服药登记单上的姓名、药名,药袋上的姓名、药名,呼叫幼儿姓名;“五对”即与服药登记单对幼儿姓名、药品名称、用药方法、用药剂量、用药时间),确定无误后方可为幼儿服药。教师帮助幼儿服药后,要在《幼儿园幼儿带药情况登记表》上签字。
⑦晚上离园前,当班教师要清理药箱,班内不予保存。
⑧教师应在交接班本上登记服药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⑨药品登记表每月月底交保健医保存,空的药瓶、药袋需保留三天。
⑩消炎药(如头孢类、青霉素类等)等易过敏的药不允许在幼儿园服用。
教师要了解掌握用药常识。例如,健胃药物宜饭前服用;对胃粘膜有刺激的药物宜饭后服用;止咳药物服后不宜立即饮水;服酸剂、铁剂应用饮水管吸入,要避免接触牙齿,服后立即漱口。
2.服药后的观察注意观察
幼儿用药反应,要观察幼儿面色有无潮红、皮疹,口唇有无发绀,睡眠有无盗汗,大、小便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及时与保健医联系。
3.其他事项服药幼儿离园时,要与家长交代幼儿用药后的情况及幼儿在园的精神状况,让家长对幼儿的病情做到心中有数,家园携手共同促进幼儿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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