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教育】
意大利幼儿教育家玛利亚·蒙台梭利说过:“人出生后头3年的发展,在其程度和重要性上,超过人整个一生中的任何阶段。如果从生命的变化、生命的适应和对外界的征服,以及所取得的成就来看,人的功能在0至3岁这一阶段实际上比3岁以后直到死亡的各个阶段的总和还要大,从这一点上来讲,我们可以把这3年看作是人的一生。儿童是人生的另一极。”
【含义】
一直以来,人们对于托幼一体化教育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托幼一体化”就是托儿所和幼儿园统一管理主体和教育管理模式;也有人认为“托幼一体化”就是将幼儿园和托儿所形成统一的建设规划。
事实上,幼儿园托儿所的办学规模在托幼园所设点布局的调整下逐步扩大,然而社会对0~3岁阶段婴幼儿的入托需求总量却呈现下降趋势,导致很多挂牌为托儿所的实体实际上已经成为只招收3~6岁阶段婴幼儿为主附设托班的幼儿园。
考虑到社会就近入托的需要,对于只针对0~3岁儿童为主要招收对象的托班设点布局不能过分集中,因此将0~3岁阶段的婴幼儿招收与幼儿园作为一个整体合为统一的教育机构应运而生。
实行托幼一体化体系的整体化教育的根本目的与价值取向是为了重视0~3岁阶段儿童潜力的开发和科学教养,尊重早期婴幼儿身心发展的基本规律,通过整合利用多种教育资源从而为早期婴幼儿教育创造一个良好的开端。
【必要性】
托幼一体化教育体系提出后,引起了全国各地教育机构和教育研究人员的高度重视和探索。托幼的年龄划分是人为的,因为我国教育历史的影响,0~ 3岁婴幼儿的教养和3 ~ 6岁婴幼儿的教养是由两种教养机构承担的,导致两个阶段的婴幼儿教育发生脱离的现象。
下面主要从婴幼儿自主调节能力的发展以及教育角度的发展两个方面来具体阐述托幼一体化的必要性:
(1) 婴幼儿的托龄、幼龄的发展过程应该是相对完整的,从儿童自我调节能力的发展过程来分析,主要包括情绪调节、行为调节和注意调节三个发展阶段,是从遗传的影响和经验的吸取相互作用的过程中,由没有能力到可以胜任的转变过程,从完全依赖他人到自己来管理的渐变过程,最终发展到自己获取必要的能力来管理自己的过程。
(2)从教育的角度分析,由于0~ 3岁阶段婴幼儿和3 ~ 6岁阶段儿童的年龄特点限制和教育组织机构和形式的不同,0岁- 6岁的儿童教育很难在短期内形成实质性的制度化体系,托儿所阶段和幼儿园阶段教育应该实现教育手段和教育内容的一体化,深入、系统地研究契合婴幼儿身心的发展水平的教育模式,制定合理的托幼教育目标、内容和进程,从而使儿童能够从内心接受与个人身心发展相适应的教育,正实现托儿所阶段和幼儿园阶段的教育自然的衔接和过渡,促进婴幼儿的健康成长。
对整体化教育的几点建议:
1、整体构建教育目标
0~6岁是一个人开始自己人生的初始阶段,也是儿童发展直觉行为思维的阶段,也是儿童的身体、智力、 感知和社会性逐步产生发展相对较完整的年龄阶段,因此实施教育一体化的教育手段非常重要。
托幼一体化的建立方针是要综合考虑0~6岁阶段儿童的整体发展,不仅仅要考虑3~6岁的儿童处于准备学习的阶段,同时也应该注意到0~3岁阶段的儿童正处于身体各方面发展开发潜力优势和能力的阶段,0~3岁和3~6岁不同阶段的儿童各自具有不同的发展需求,由于历史的原因,造成托龄阶段和幼龄阶段教育的分层,完全扭曲了儿童身心发展的正常规律。
因此在建立教育目标的过程中,首先应该充分考虑两个阶段儿童的不同发展需求,既不能将0~3岁和3~6岁两个不同阶段教育分开,也不应该把0~3岁的教育目标和要求混合到3 ~6岁的教育目标中,其实应该有目的计划整体教育方案,以0~6岁儿童未来学习和社会生活的长久发展为教育的准备起点,注意给儿童创造-个轻松、 愉快的学习氛围,积累有益的学习经验。
目前对0~3岁阶段儿童的学前教育研究是托幼一体化教育的重点研究对象,因为3~6岁阶段儿童的学前教育的研究比较多,教育方案和课程内容相对来说较为成熟,而对0~3岁阶段的儿童教育的研究比较缺乏,还未研究出适应儿童身心发展的教育方案和课程内容。目前针对托幼-体化教育的整体建设目标,主要是要对0~3岁儿童阶段的学前教育的教育方案和教育内容策略的研究,同时还应该加强对教育人员在知识、技能等方面的针对性培训。
2、完善托幼一体化教育机构
世界儿童基金会的西里尔达莱斯曾指出:为了促进儿童在早期教育中更好地发展,必须强调家长和其他家庭成员在婴幼儿的潜力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家庭对儿童的身心发展是社会机构和教育机构无法替代的,当然社会机构和教育机构对儿童的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
因此在托幼一体化教育建设的过程中,应该有目的地协调组织家庭、社会机构和教育机构各自的特点,充分发挥各个方面的优势作用。其中社会机构的类型具有多样化的特点,艺术馆、博物馆以及公园等公共设施对0~6岁的儿童而言,都具有教育和娱乐休闲生活的双重意义,均是促进儿童健康发展的良好场所;而教育机构是专门为了实现儿童学前教育的正规教育的场所,通过教师的宣教可以对幼儿的智力、情感社会性认知的发展起著积极作用。
同时政府部应该充分发挥中间的桥梁作用,及早呼吁立法机构制定《早期教育法》, 通过国家对0~6岁儿童学前教育的重视,从而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为发展早期教育服务的良好机制,同时还应该督促政府对早期教育综合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3、提高托幼一体化教育人员的素质
托幼一体化的工作人员是决定托幼一体化教育体系的关键,应该严格制定早期教育的师资准入以及资格准入制度,严禁一切违背儿童生命健康成长规律的机构和教育行为,从而提高早期教育的质量。
未来从事托幼一体化的教育工作人员主要包括教师、咨询人员、保育人员和管理人员等四个方面的人员结构,其中教师肯定是直接负责儿童的教育课程,咨询人员主要是面对儿童的家长,负责家长的疑问解答以及向家长反映儿童在托幼所的具体情况,保育人员主要负责儿童的护理和养育,对儿童的身体健康尤为重要,管理人员就负责托幼所的主体发展方向。
每个层次的工作人员都有其不同的岗位职责,为了更好地促进托幼一体化工作的实施,必须针对不同岗位的人员实行针对性的岗位培训,按1:4或1:5的比例来配置保教人员,教师应该从教育者的角度考虑儿童的健康发展,同时还应该具备基本的保育常识,和保育员共同参加一些保健、保育的岗前培训后才能上岗。
婴幼儿的健康发展和早前教育已经成为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及教育人员最关心的话题,打造托幼一体化教育体系在我国掀起很大的热潮,我们应该充分认识托幼一体化的实质以及重要性,通过各方力量的相互协调配合,促进托幼一体化的全面实施开展,促进儿童的全面健康发展。